朱成晋坐在椅上,他身上的确受了不少伤,即使是身分高贵的四皇子,在战场上奋力杀敌时,他也是尽全力的。
于筝轻柔的褪去他的衣袖,就见手臂上多处伤痕,虽然被处理过,但处理得很草率马虎。
她拿出慕容祯亲自炼制的药水,小心涂沫在他的伤口上,再用干净且消过毒的布帮他将伤口一一包好。
自始至终,于筝一个字也没说,整个军帐中,流淌着一股安静且温馨的气息。
朱成晋在外行军打仗多年,要说漂亮姑娘也见过不少。但于筝身上有一股非常特别的气息,尤其她脸上的笑容,总能令人舒心。
尤其她给他上药的时候力道轻柔,比起军营那些粗手粗脚的丈夫,真是舒服多了。
他忍不住问:“看你包扎伤口的手法十分老练,莫非你也是个丈夫?”
于筝再次笑了,点头,没说话。
他挑了挑眉,轻问:“你……不会讲话吗?”
她咬了咬下唇,点了下头。
说起来,她跟在慕容祯身边也有些日子,早见惯了他的高明医术,他能将死人医活,却没能将她的哑疾医好,这让她心底多少有些失落。
朱成晋却很惊讶,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漂亮的姑娘居然是个哑巴,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才好。
不过,虽然她不会说话,但脸上的笑容却十分亲切,帮他包扎伤口时,又是那么温柔。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记得表弟是个很挑剔的家伙,脾气不好、性格极差,没想到身边却跟了她,而且从表弟待她的态度来看,两人之间的关系匪浅……还没等朱成晋想明白,军帐的门被推开了。
满脸疲惫的慕容祯走了进来,迳自走到于筝面前,抬起手,将自己的重量全压在她身上,带着几分孩子气的说:“快伺候我洗脸更衣,我要找个地方睡一会儿,真是累死了。”
朱成晋连忙起身,吩咐下人带他去其他军帐中休息。
直到于筝扶着疲惫不堪的慕容祯离开,朱成晋仍怔怔的看着那两道消失的背影,久久不能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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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从慕容祯带于筝来做军医后,对众将士来说,真是解决了不少难题。
最让众人开心的就是终于保住李将军的命,虽然还要再卧床休息几日,但相信不久的将来很快又能亲赴战场带兵打仗了。
慕容祯自幼生长在大富之家,在军营中住了几日,便觉得无趣至极。
而且上战场打仗的将士,不是胳膊腿受伤就是身中利箭,这对于喜欢研究各种疑难杂症的他来说实在太过单调,便交由于筝去处理。
也多亏了心地善良的于筝,在她认为,国家能够安定,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才是最重要的事。
她很羡慕那些能在战场上杀敌的勇士,虽然她没那个能耐,但她至少能治病救人。
带着这份信念,她尽心尽力帮受伤的将士们治病,尽可能的让那些伤患少吃些苦、少受点罪。
慢慢的,她在军营中的名气越来越响亮,因为众人都知道慕容祯不爱看诊,反倒是他这个贴身丫头十分亲切温柔,而且医术高明。
与她相处的过程中,朱成晋也慢慢发现于筝的善良和仁慈。
不过,最近战事越来越紧张,那些拥护朱成霄的元老级武将,一个个都使尽全力来保护他的帝王之位。
自己虽手中握有四十万大军,但朝中拥护朱成霄的武将手里,则拥有七十万大军,单就士兵人数,他想要入京夺位,是一场艰苦的大战。
于筝整天忙得不亦乐乎,除了要救治时不时被送回来的伤患,还要伺候把自己当大爷的慕容祯。
这天她刚洗完衣裳,一阵眩晕突然袭来,自胃里向外涌出一股酸水,干呕了一阵,却什么东西也没吐出来。
她想了想,自己没吃了什么不好的食物啊。
为自己把了脉,片刻后,她俏脸染上一抹不正常的红晕。
她有孩子了!
早在京城的时候,她就和慕容祯发生了情事,算算日子,她的月事的确晚来了好些天。
明知道现在并不是怀孕的好时机,可是对于这个意外的小生命,她还是又惊喜又激动,恨不能快些把这个消息告诉慕容祯。
这段日子生活在军营中,自然艰苦。
她怕动了胎气或有什么差池,便急忙开了一帖方子,招来喜多,递给他,让他帮自己煎药安胎。
喜多看到方子上写的药名,不由得念道:“黄苓,白术,这些不都是保胎的药吗?”
苞在慕容祯身边多年,虽然没学到医术,但什么药治什么病,喜多一看便能明白。
他抬头看了于筝一眼,就见她笑着伸手轻放在自己的月复上。
喜多当下傻了,又惊又喜的叫,“于姑娘,你该不会怀上了主子的孩子吧?”
于筝被他说得有些脸红,低下头,算是默认。
他雀跃的急忙道:“你在这等着,我这就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主子。”
见他要跑,她把他拉回来,指了指自己开的药方,仿佛在说,先抓药要紧。
喜多急忙点头,自言自语道:“对,这种事不该由我来说,该由你亲自去告诉主子才是,你等着,我这就找人帮你煎药去。”说完,他忽匆匆的跑了。
于筝心里虽然有些紧张,但也挺开心的。
就在她准备把这个消息告诉慕容祯时,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谈话声。她原本没怎么在意,但那两个人所议论的人,正是她自己。
于筝虽口不能言,不代表她听不到。
其中一人道:“主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带着于姑娘在身边都这么久了,可是你瞧,她现在还是个不能讲话的哑巴,上次我无意中在府里听过她唱歌,那嗓音真是好听,只能唱不能说,真是太可惜了。”
另一个人笑道:“这你就不明白了吧,其实主子能治好于姑娘的哑疾,只是他不想治而已。”
“噢,为何?”
“那于姑娘歌唱得的确好听,但这么多年主子的脾气,你也该知道一二,于姑娘再好,仍是个青楼出来的女子,早晚有一天,主子会娶妻生子,至于于姑娘,命好的话,就留在府里当个妾侍,命不好,直接逐出府都是有可能的。”
那人又笑了笑,“主子原本就讨厌没事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人,要是于姑娘能讲话了,哪天找主子大哭大闹,岂不是惹主子生气?”
另一个人听了这话,也不由得点点头。“你说的的确有几分道理。”
“而且你知道吗?当初主子带于姑娘进府时,曾私下说过,留个哑巴在身边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吵到自己,你想,主子医术那么高明,想治好个哑巴不过就是举手之劳,可如今大半年过去了,于姑娘还是口不能言,这说明什么,已经显而易见。”
对方闻言也笑了。
两人的声音越来越远,直到再也听不到。可是留给于筝的,却是层层伤口,痛得她心如刀割。
她怎么也不敢相信,慕容祯居然以这样的心思来看待她。
她被带进慕容府的确过了大半年了,可他从来都没提出要给她治病。之前她一直以为他不给自己看病,也许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药材,可如今……
她轻抚着自己的月复部,内心深处突然泛起一层苦涩。
连他的孩儿都有了,可她却只被他当成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婢女。
当婢女她并不觉得委屈,只要慕容祯真心待她好比什么都重要。
但现在她想知道,他当初带她入府,是真心想给她治病,还是如那两人所说,不过就是和她玩玩而已?
想到这里,于筝心头百感交集,忍不住便走到慕容祯所住的军帐,刚踏进门,就见他正坐在椅子上边看医书边喝茶。
听到她的脚步声,他只是掀掀眼皮,脸色不太好的对她命令道:“我浑身上下痒死了,一会儿给我煮些热水,我要泡澡。”
自从来了安阳后,从前舒坦的日子便远离了他。
虽然朱成晋已经极尽所能的让他过得舒服,但对生活品质一向要求极高的他来说,在这种地方生活真是艰苦。
人就是这样,养尊处优惯了,冷不防到了恶劣环境,总是有些地方难以接受。
像以前一天泡两遍澡,现在他连两天泡一次都困难,这让他的心情变得十分抑郁。
而且三不五时就有要死不活的人抬到他面前,治伤时难免碰到血渍,看得多了,食欲自然下降不少。
所以此刻,他的心情坏到了极点,连带说话的语气也变得十分刻薄。
见于筝站在那里没动,慕容祯动了气。“你还傻站着做什么,去煮热水,我要洗澡!”
让他意外的是,她不但没去煮热水,反而迳自走到他面前,提起桌案上的笔,洋洋洒洒写了几个字:当初你带我入府,是不是从来都没想过要治好我的哑疾?
慕容祯原本心情就不好,偏偏向来温驯的于筝此刻不但没听从他的吩咐,还质问他,宛如火上加油,令他更火。
他没好气的瞪她一眼,怒道:“你问这个做什么?我现在要洗澡,而你该做的是马上去给我煮洗澡水。”
他心烦着呢,满身的臭味是他容忍不了的。
于筝皱着眉瞅他一眼,随即又抬笔写道:“你从来都没想过要医好我的病,对你来说,如果我哑上一辈子,应该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吧。”
看到这段话,慕容祯的火气当场往上飙。
他,原本就讨厌向人解释,就算是以前拒绝去救哪个病患,虽然心中有无数的理由,可他从来不说。
他认为,没什么好说的,不想治就是不想治。
他只会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心意。他对她如何,相信整个慕容府有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到,他对她是特别的。
他以为自己表现得已经够明显了,没想到她居然跑到他面前,用这么恶劣的态度来质问他。
最让他生气的是,她竟然不信任他!镑种懊恼烦燥顿时全涌上他的心头。
他不客气的开口吼道:“没错,我的确不想医好你的病,不想让你开口讲话,你能哑上一辈子,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
他冷笑一声,又说:“另外别忘了自己的身分,你于筝,不过就是我慕容祯花银子从妓院买回来的奴才,如果你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现在就给我滚!”
这番话不是他的本意,但他脾气本就不好,此刻又在气头上,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得出口。
于筝闻言,俏脸瞬间闪过一抹受伤的神色,几乎是想也没想,转身就向帐外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