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在钱佩妮完成所有的工作后,同时也是在李玉玫强烈要求下,她准时下班回家。
晚餐时,面对弟弟钱比尔精心烹调的美食佳肴,她也显得兴趣缺缺。
她这举止,让钱比尔不禁忧心的问:“二姊,你还好吧?是不是生病啦?”说著,他从盘子里夹起一尾虾子,同时十分自动的替她剥去虾壳后,才放进她的碗里。“二姊,这是你最喜欢吃的乾烧明虾,你多吃点,补充体力。”
往常他这二姊要是见到餐桌上有她喜欢的海鲜类餐点,总是飞快的指使钱比尔,要他以最快的速度将那些虾蟹给剥壳,同时在第一时间内送进她的碗里。
怎么这会儿出现了她最爱的大明虾,她却无动於衷?
“什么生病了,”钱佩妮赏了钱比尔一记大白眼,“我难道不能想一下事情吗?”说著,她伸出筷子,夹起碗中的大明虾,一口吃光它。
“可是你以前想事情,也不会在吃饭的时候想啊。”钱比尔有些委屈的看著她。
“钱比尔先生,你姊姊我正在思考人生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她以眼神示意他再多剥几尾虾子到她碗里。
“什么大事啊?”什么样的大事居然可以让他这个以吃睡为人生最大享受的二姊在吃饭的时候闪了神?
“我的婚姻大事。”说著,她又吃了尾虾子。
“什么?二姊,你要结婚了?”钱比尔的嘴因为讶异而大开。“可是你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啊……”
“我没男朋友,不会去找吗?”钱佩妮觉得她这个弟弟贴心是贴心,只是有时候实在是太不体察上意了。
“可是……”就在他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门铃突然响起。“二姊,这个……我们等一下再说好了。”
钱比尔不但身为家里的大厨,同时也是家里的专任门僮。
开了大门,入眼的是个娇小女子,她有著一头夸张的长鬈发,穿著一身粉红运动衣,同时手里还牵著只原本应该是只白色吉女圭女圭,如今却成了一身亮粉红的小型犬。
“怎啦,比尔,看到我不开心啊?”一身粉红的娇小女子给了钱比尔一个灿笑。“哈罗,天使,我来看你啦,开心不?”
天使,是钱佩妮在念护理学院时的外号,而这个全身粉红的女人,就是她在护理学院的同班同学--汪妙妙。
“你三天两头来我家,看到你还有什么好开心的啊。”钱佩妮三两下把碗里的饭给吞到肚子里,然后离开餐桌,走向客厅的沙发,大剌剌的坐在上头,完全没有招呼老同学的意思。
不过汪妙妙完全原谅她这个不友善的举动,迳自牵著她的粉红爱犬,坐到钱佩妮的身边。
“怎么这么说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啊。”她用手指拨弄著大鬈发。“人家特地从高雄来看你耶。”
“特地来看我?我看一定是你在家里待得太无聊,才会拎著你这只可怜的粉红狗,到台北来烦我。”
“怎么说烦啊,人家很久没看到你,特地到台北来看你的嘛。”
“很久?”钱佩妮不晓得一般人是怎么定义很久这个词句,但是绝对不会是每隔三天就叫很久。“其实妙妙,我一点都不介意你可以隔得再久一点哦。”
“哎呀,讨厌,佩妮,我就知道你喜欢说反话。”说著,汪妙妙呵呵的笑了起来。“好啦,不说这个啦,最近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啊?人家在家里好无聊哦,逛街也不好玩了。”
“有啊,我想我可能快恋爱了。”钱佩妮轻描淡写的说著。
“啊!”汪妙妙那惊天动地的尖叫声,在钱家回荡不已。
原本在厨房替客人准备果汁的钱比尔,听到这石破天惊的叫喊声,以为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随手抓起菜刀,就往客厅冲。
没想到,蒙面歹徒没瞧见,但是看到汪妙妙激动万分的摇著钱佩妮。
“这是怎么回事啊?”眼前这景况实在是怪透了,模不著头绪的钱比尔拎著菜刀一脸疑惑地朝厨房走去。
大受震惊的汪妙妙,压根没意识到客厅里曾经出现过另外一个人,还是死拉著钱佩妮不放。
“佩妮,快说,那个了不起的完美大帅哥是谁?!”她既兴奋又激动。
“谁说他是帅哥啊。”钱佩妮一点也不认为傅永祥是个帅哥。
“不是帅哥?”汪妙妙压根不信她所说的。“那你怎么会爱上他?”
“我还没爱上他啊。”
“还没?”汪妙妙两道弯弯的眉毛紧蹙。“你不是说你快恋爱了吗?”
“快恋爱,和已经恋爱,是不一样的。”
“可是……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多少帅又有钱的男人对你猛献殷勤,都没听你说你快恋爱啦!”汪妙妙十分肯定的说:“佩妮,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怕别人抢定他,所以才故意说他不帅?”
“没啊,我是真的不觉得他帅啊。”
“那你为什么会有快恋爱的感觉啊?”汪妙妙的眼睛在钱佩妮身上转了一圈。“哦,一定是他的痴心追求,打动你这个冰山美人的心。”
“我和他今天才第一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钱佩妮的答案让汪妙妙的下巴掉了下来,半天都合不起来。“这家伙到底是谁,居然能让你一见倾心!”
“他是我老板的弟弟。”
“你那个有钱到你不晓得他多有钱的老板的弟弟?”
钱佩妮点了点头。
“天啊,佩妮,你要有钱人怎么不早说,我哥就很有钱啊!他也是有钱到我不晓得他多有钱耶。”她只是觉得她哥怎么老是在换房子车子的,而且房子一幢比一幢大,车子是一辆比一辆更贵。
“我想他应该不会多有钱吧。”钱佩妮回想著傅太太对她说的话。“他的钱好像都让他前妻卷走当赡养费了。”
“什么?他居然还是个离过婚的男人!”
汪妙妙不敢相信,她这个大学时代的同学,从一入学就荣膺校花头衔的同学,居然爱上……错,是可能爱上一个不帅、没钱,又离过婚的男人?
不行、不行,她一定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她一定要阻止佩妮的一时胡涂。
“佩妮,”汪妙妙深吸了口气。“我想你应该不介意带我去看看,那个你快爱上的男人吧?”
其实钱佩妮也不晓得她为什么会对傅永祥有心动的感觉。
这或许是从傅太太之前对她说些有关他的事开始,也或许是见到他第一眼的那时候……
讲真格的,她真的不是非常清楚。
一开始,她的确是对傅永祥这个人非常的好奇。
照傅太太的说法,傅永祥是个难得的好男人--能让傅太太这个对任何男人都没什么好评价的女人说出他是个好男人,实属难得了。而且为了他爱的女人,挺身力抗全家族,这种行为简直像是二十年前的言情小说里才有的男主角……到了最后,他曾经深爱的女人爱上了别人,在临别前还要了他绝大部分的财产做为赡养费,还能不对他的前妻口出恶言……
这等修养,她长这么大还真的没见识过。
包重要的是,当她第一眼见到他时,她发现这个男人不但未曾显示出任何愤世嫉俗的神情,相反的,她从他的一言一行里,看出他是个温柔、体贴,又具有绅士风度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她长这么大,真的从来没遇见过。
但是像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笨得愿意舍弃他,而去将就别人呢?
暗永祥这男人,对钱佩妮来说,就像是块有著超强吸力的磁铁,一直吸引著她往他靠近。
看到他的那刻,她的心跳不自觉加快,体温逐渐升高。刹那间,她有股将手探向他胸膛的冲动,模模看他是不是像一般男人那样的温度,抑或是更温暖;她也想靠近他的颈侧,闻嗅他身上的味道,是不是有著她在他周身闻到淡淡的白麝香的古龙水味……
虽然今天才是他们见面的第一天,但是钱佩妮在心中告诉自己,她一定要去了解他、认识他,然后……让他爱上她。
“对了,佩妮,你对他什么感觉啊?”汪妙妙牵著她的爱犬宝宝,跟在钱佩妮身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问著。
“对他的感觉吗?”钱佩妮原本还沉溺於自己的思考中,被汪妙妙这么一问,才回过神来,仔细的想著她的问题。
嗯,她对傅永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感觉呢?她这种好想、好想靠近他、贴近他的想法,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她对他很好奇,很想更进一步了解他,但是这样的想法,应该还不至於会促成让他爱上她的动力啊。
“哈、哈,他该不会勾起了你的了吧!”汪妙妙开玩笑的说著。
汪妙妙嘻笑武的说法,却让钱佩妮一愣。
看著她的表情,汪妙妙花容失色的问:“天啊,佩妮,难不成还真让我说中啦!”
“或许你说得没错吧……”是啊,她怎么没有想到是这么一回事呢?
暗永祥让她感到好奇,让她想要接近他,让她心跳加速、血脉偾张……种种的理由,不就指向一个根源吗?“也许我真的对他有性趣。”
“佩妮,你不要吓我耶。”汪妙妙惊慌的说著:“我们也才三天没见面而已,你怎么就成了个现代豪放女啊!”
“妙妙,搞不好我本来就是,只是你没发现而已。”钱佩妮故意吓她。“也许我的血液里还隐藏有同性恋的基因,随时随地可能被某个人……”她眼神娇魅的瞧著汪妙妙,“给唤醒哦。”
“钱佩妮!”汪妙妙这会儿终於瞧出她的坏心眼了。“你给我闭嘴!快点带我去看那个叫傅永祥的男人!”
虽然傅家和钱家是比邻而居的“邻居”,但是傅家硬是比钱家大个十来倍,如果钱佩妮想从正门进傅家的话,她得从自家的大门,缓慢步行五、六分钟,才到得了傅家具有防弹功能,由黄铜精铸,漆著红漆的大门。
不过钱佩妮不是热爱运动的人,自然不愿意花那五、六分钟的时间步行。
通常她要上班的话,只消爬上自家后院的大树,然后翻上傅家的围墙,最后再勾著事先备好的小梯子--短短一分钟,她就可以抵达工作地点。
现在汪妙妙想要瞧瞧傅永祥,她自然也是以最快速的方式来完成她的愿望。
“钱佩妮小姐,你的意思是,要我这个温柔贤淑的千金大小姐,去爬这棵随时有可能断掉的树?”
“我每天爬都没断,当然也不可能现在因为你要爬就断了。”
“难道我们就不能采取正常一点的方法吗?”汪妙妙不带任何期望的看著她。“例如走到傅家的大门,然后按个门铃,然后……好啦、好啦,我爬就是了。”
如果钱佩妮一开始就有打算带她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进去,现在她们两个人就不会站在树下了。
汪妙妙叹了口气,怎么她就是敌不过佩妮呢?就这么让她牵著鼻子走……呜……呜……她还年轻,她还没交过男朋友,她还没有买这季最新的秋冬装……她如果不小心腿瘸还是脚残了,那她以后岂不就嫁不出去了?
虽然心里头这么想,但是脚下可没停过,就在她悲叹著自己交友不慎的时候,她已经一脚踩上傅家的围墙。
“佩妮,现在是要怎样啦?”她一脚在围墙上,一脚还挂在树上。“我有惧高症耶!”
“妙妙,别急嘛,这也没多高啊。”钱佩妮朝右一指,“喏,看到没?你旁边有个木梯,等一下就顺著它往下爬就好啦。”
“它会不会不稳啊?”汪妙妙很是担心。
“放心吧,我已经把它固定好了。”钱佩妮信心十足的说著。
终於,汪妙妙在她的催促下,顺利的爬过了围墙。
接著,钱佩妮三两下就上了树,没一会儿工夫,她已经站在围墙上,居高临下俯瞰著仍拍著胸膛顺气的汪妙妙。
“看吧,我说没问题就是没问题吧。要是有问题,我早摔下去啦。”
就在她准备往下爬的时候,这原本被她给固定住的木梯,居然直接朝后倒,见到这情形的汪妙妙禁不住放声尖叫。
不幸中的大幸,傅家的后院也种了不少树,这木梯的长度够,硬是卡住其中的一棵树。
虽然钱佩妮免除了重伤的危机,但是她的臂力可不足以支撑自己的体重,就这么从一点五公尺左右的高度跌了下来。
“佩妮,你没事吧!”汪妙妙赶紧上前,蹲在她身边,想要查看她是不是有哪里受伤了。
“没事,”钱佩妮摇了摇头,“有事的是我的自尊。”她撑起身子,准备站起来的时候,她发现她话说得太早了。“嗯……除了我的自尊以外,我想我的脚踝大概扭伤了。”
“那怎么办,你还能走吗?”
汪妙妙试著去扶她,可是钱佩妮比她高了一个头,体重当然也多了不少,再加上她显少运动锻练体魄,根本没法子扶她站起。
“让我来吧。”这时候她身边突然冒出个充满磁性的男低音,吓了她一跳。“佩妮,你还好吧?”
“还算好吧。”钱佩妮看著来人,苦笑的说:“除了站不起来外,其他都应该还过得去。”
汪妙妙看著这个不晓得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发现这男人身上只穿了件白色汗衫,汗衫底下是隐约可见的肌肉线条……就算是这么隐约,她还是可以判断,这个男人的身材肯定好得不得了,什么有的没的肌,他八成都有。
“可能得麻烦你扶我站起来了。”钱佩妮有些抱歉的看著他。
“不,你别动,我抱你起来。”说著他蹲,左手绕过她的背部,右手穿过她的双腿,毫不费力的将她给抱了起来。
“啊,永祥,不用啦,我自己可以站……”
听著他们两人的对话,汪妙妙终於知道这个陌生男人是谁了。
他就是傅永祥,那个让佩妮一见锺情的男人。
“佩妮,你别逞强了。”汪妙妙在一旁劝著,“你现在也许只是扭伤,但是要是一个不小心,伤到韧带可就麻烦大了耶。”
在规劝钱佩妮的同时,汪妙妙可没忘记偷偷观察这个叫傅永祥的男人。
有时候,她实在是不得不服了钱佩妮的审美标准。
眼前这个高大壮硕,体格强健,五官深刻的男人叫不帅?
天啊,要是这样的男人不叫帅的话,那其他那些长得本来就不怎样的男人该怎么办?出门时都戴个面具,免得防碍市容吗?
虽然他打扮老土,造型极差,可是对真正帅的男人来说,那扣不了几分的。
怎么佩妮可以这么直截了当的说他不帅呢?汪妙妙实在想不通啊。
让傅永祥给抱在怀里的钱佩妮,有些心猿意马。
属於他特有的男人香,此刻正将她紧紧包围著,而他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衣料,烧灼著她的肌肤。
这感觉让她晕沉沉的,禁不住将头枕在他宽阔的胸膛上,好让自己再靠近他一点,多感受他一点。
“怎么了?”她细微的小动作,让傅永祥的身体起了一阵战栗。这种感觉他曾经很熟悉,只是那年代太久远,远得他几乎要忘了它的存在时,它又出现了。而这感觉,居然出现在一个他只见了两次面的女人身上。“很不舒服吗?”
“没事,只是头有点晕。”她的呼吸不自觉的急促,白皙的双颊不自觉的沾染上一抹艳红。
“刚才有摔到头吗?”他关心的问著。
“没有,”她勉强的摇摇头,“只是觉得有点热得难受而已。”
她的话入了他的耳,简直成了一种难以拒绝的邀请。
但是傅永祥强迫自己不能胡思乱想,现在他怀里的女人,是个柔弱、无助,同时还受了伤的女人。如果在这种时候他还能乱想的话,那么他的行为实在是太可耻了。
“热的话,那么先进屋里吧,里头有冷气。”真的,他心想,这天气不知怎地,突然热得让人难受。
“呃,李小姐呢?”钱佩妮有些顾忌的看著他。“她要是知道我下班后还绕了回来,一定会不开心的。”
“别理她。”傅永祥回想今天稍早李玉玫对待她的态度,决定还是别将她带往主屋,直接到他住的房间好了。;这里还轮不到她作主。”
虽说是他的房间,但是他的房间外头还有个小客厅,应该可以让她在那里休息一下,等到她舒服一点,再带她去医院挂急诊好了。
“嗯,永祥,这个不是到主屋的路啊。”钱佩妮好歹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多,对这里的地形可以说是了若指掌了,现在他抱著她走的路线,根本不会通往主屋。
“我们不到主屋。”傅永祥知道她并不想看到李玉玫,既然她不想看到她,那么就没必要让她心情不好。“到我房里。”
“你房里啊?”她轻轻慢慢的提高音调。
暗永祥抓不著她的心思,以为她是在担心到他房里的事。
“放心吧,我的卧房外头还有个客厅。”
“跟你在一起,我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呢?”她笑笑的看著他。或许该担心的是他,而不是她。
如果他知道她现在心里想的是什么,他搞不好会吓得赶紧把她送回家呢。
“是啊,一点都不用担心的。”一直跟在两人身后,几乎已经被遗忘的汪妙妙这会儿终於逮到开口的机会了。“我们绝对相信你的。”
从傅永祥抱起钱佩妮开始,她在他们两个人眼里好像被隐形似的,一路上,他们只看得到彼此,其他闲杂人等--就她罗,仿佛都不存在。
汪妙妙觉得,这两个人一路上眉来眼去,所有的谈话都带著性暗示,好像巴不得以最快的速度,将彼此的衣服给扒光,然后关起门来共效于飞似的。
她这么一开口,沉溺於两人世界的两人快速转醒。
“呃,谢谢。”开口的是傅永祥,他的神色颇不自在,似乎对於忘了汪妙妙存在一事感到抱歉。
“不客气啊。”汪妙妙是钱佩妮的好朋友。所谓的好朋友,就是在朋友需要她消失的时候,她绝不会杵在原地,当个亮度超过一百二十烛光的大灯泡。
而现在,她敏锐无比的直觉说话了--钱佩妮绝对很需要她消失。
“不、不,这是事实啦。”汪妙妙客套的回应著,然后她说:“这样吧,我看啊,佩妮的脚一定是扭到了,所以才会痛得没法子走路……要不这样吧,我哥认识个很厉害的推拿师父,我去把他请到佩妮家,等到他到了之后,再麻烦你送佩妮回来让他推拿,你觉得如何啊?”
这理由很烂,汪妙妙自己也清楚,不过她相信傅永祥是个上道的人,应该不会提出任何疑问来。
再说,她这可是日行一善耶。
瞧瞧他们两个,那把不晓得叫爱火还是欲火的火,烧得让旁人都觉得热到不行了。
她要是再不快点闪,搞不好日后还会被人怨恨呢!
“嗯,这是个好方法,”傅永祥想也不想的同意汪妙妙的提议。“佩妮,你说呢?”
“嗯,你决定就好了。”钱佩妮这会儿什么都不能思考了。
不是疼痛让她不能思考,事实上她的脚已经不那么疼了。让她大脑暂停运作的,是抱著她、对她说话的男人。
“好,那就这么决定啊。”汪妙妙见两位当事人都同意了她的说法,立即说:“那我现在就走罗,等推拿师父到了,我再打佩妮的手机啊。”
等推拿师父到了,那应该是隔天中午或者下午了吧……她在心里这么补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