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从动笔到完工,足足写了两个半月。
好久,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写一个故事写这么久了。
一开始是想写一个感情十足激烈的故事,每一章大概都会有一段战争场面,男女主角爱得凄凄惨惨。
不过……实在不合我的胃口,因此写得暴慢,两个多礼拜才写了短短的一章半。
然后,碰到我家妹妹生小孩,开始医院、家里两头跑,每天都忙得只想倒床睡觉,如此又过了一个多星期。
我开始反省,为什么一个月了,连一半的稿子都写不完?
几天后,终於痛下决心,重写。
我喜欢轻松的故事,所以没办法用悲伤沉重的笔调写东西。“啊——”
喊完,好爽。
人啊,果然还是别做不擅长或打心里讨厌的事好。
重新编排故事后,终於写得比较顺了。
以为应该可以如期完工,岂料写了一个多星期,我居然因为药物过敏,倒床不起。
我从来没有药物过敏过,还以为自己是铁人,身体健康得任何东西都可以安然通过我的胃。
然而,这次的药物过敏终於让我发现自己也是个正常人。
好可怜,我头痛、胸口痛、胃也痛,气喘得像要断气。
治疗了一个多星期,终於好一点,可以起床了,却留下让我哀怨到不行的后遗症。
我完全不禁饿,一饿,胃就开始痛,得马上吃东西,却只能吃一点点,吃太多还是痛;我生平无大志,就是喜欢尝美食,这样子叫我如何尝遍天下美食?我哭。
但悲伤的还在后面,我体力变差了,爬个一层楼就喘得要命,天可怜见,我住三楼,想要爬下楼吃个东西,得停在二楼喘上五分钟,再继续走,到达一楼,又喘一次。真想在二楼放张躺椅,让我可以躺著喘;当然是开玩笑的。
总之,这个故事历经了重重波折,让我有了新的领悟,以后不要再开这么长的系列了,责任很大,很累哪!
这是最后一个长系列了,以后有写系列,顶多三本,不会再多。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非常非常喜欢,它的主题只有一个——再见;却对我别有意义。
从开始写,我气极随口说“再见”,却做不到的人,忍不住想,早知要别离,不如不相遇,我是不信“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这句话的。
想不到写到最后,我自己的想法会改变这么大。
再见,是渴望再相见。听的人在等待重逢的日子,说的人又何尝不是呢?
因为想念,希望再相见,所以道再见。
祝看书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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