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雷米尔,你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绑架,你知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欢迎妳去告我,只要妳能逃出我的魔掌。”他嘿嘿的发出两声得意的奸臣笑。
“我……我大哥一定饶不了你,他一向对你很倒胃口,你捉住他的妹妹他肯定找你拚命。”这点不用置疑,薛宝儿的哥哥疼妹如命。
一听她抬出薛圣哲,眨着左眼的雷米尔反而笑得更猖狂。“喔!宝贝,我忘了告诉妳一件事,令兄在出门前警告我要好好保护妳,妳若少了一根寒毛将唯我是问。”
嗄!怎么变成这样?“万一你监守自盗他要找谁算帐……呃,我没说。”
一瞧见他骤地发亮的双眸,薛宝儿惊觉说错话的低下头,声音闷闷的佯装没开口。
“好宝儿,这问题问得真好,要是我起了邪心扑倒妳,我一定会负荆请罪要求负责到底。”他趁机轻咬她敏感的耳朵,朝着她的脖子吹气。
她就知道他会这么说,和以前一样老爱用话逗她,逗得她面红耳赤方肯罢休。
从生日宴会那日的石膏像事件起,与世无争的薛宝儿像受到诅咒似的连连出事,一下子是差点被弹起的水沟盖打到,一下子又是掉落的墙,还有无人驾驶的怪手忽然朝她身后冲去。
包夸张的朗朗晴天居然下起冰柱,而且足以致命、穿透心窝的那种,好几次她一条小命就没了。
基于如此诡异又怪奇的现象,薛圣哲的保全人员完全派不上用场,他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妥协,将宝贝妹妹交给他最想宰掉的男人代为“保管”。
前提是他不能碰她。
但是大家心知肚明的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把鱼送到猫嘴巴哪有不吃的道理,一逮到机会肯定会被啃个精光,因此他让一步的要求不可越过最后一道雷池,其他随他大爷高兴。
之后虽然还有一些人为的小意外,不过全是成不了气候的小把戏,附在薛宝儿身上的荷米丝就足以应付了,她可是以古灵精怪著称。
“不必了,只要你少对我动手动脚就好,我勉强忍受你的傲慢。”别人不了解他笑脸后的真相,只有她明白他这人其实眼高于顶、目空一切,从不把别人当一回事。
她大概是少数的幸运者,能被他往心里头放。
不过也是不幸的,被他深切爱过后,很难再爱上别人,终其一生只为他心动。
“啧!我发现妳越来越敢顶嘴了,丝毫不把我放在眼里。”这是好现象,表示她越来越不在乎她的脸。
那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是谁了。她在心里回道。“雷米尔,你又想带我去哪?”
天上,去过。山上,去过。海边,去过,连海底他也带她去观光过,她不晓得他还有多少惊奇等着她,就为了逗她开心。
她望着戴在他指上、自己用精血咒化成的指环,心中百感交加,当初为了救他才不顾一切连肉身都牺牲掉,她以为一个人苦好过两个人都受苦。
没想到她的一番好意反而成为永无止境的梦魇,不仅没有让他从此获得解月兑,还像甩不开手的桎梏紧紧困住,叫他更加无法挣月兑。
当初的美意成了他痛苦的来源,这是她始料未及的事,虽然她很想向他表明自己的身分,但他的记忆尚未回复,说了也是白说。
何况还有个处处找她麻烦的丝坦娜,她不知自己在这个薛宝儿的躯壳还能待多久,万一丝坦娜又发起狠将她魂魄抽离,她该如何面对已经爱上薛宝儿的雷米尔。
种种难解的问题接踵而来,困扰着一向不爱思考的她,在未厘清这些烦人的事之前,她实在不想和他碰面,避开他是唯一的选择。
可是他是不容许别人说不的霸道男子,总有办法找到她,害她无法继续向他说:不。
“把妳给卖了,如何?”雷米尔开玩笑的将她举高轻啄一下,让她安稳的坐在他弯起的手臂。
因为他不忍心她脚受折磨,大火在她足踝和脚跟造成不小的伤害,靠近脚底的皮肤由于不好移植而作罢,所以脚跟处和鞋子外缘一摩擦容易出血。
“只要你舍得,我绝对奉陪。”她淘气的眨眨眼,忘了她此封扮演的角色是富家女薛宝儿,
荷米丝的本性开朗乐观,凡事想得开又乐于助人,她的顶恼从不超过三分钟,来得快,去得也快,好像从来没发生过。
虽然她的个性中也掺杂了一些薛宝儿的性格,但都是好的一面,并未影响她原先的性情,两相融合更讨人喜欢,叫人几乎不再注意她脸上的坑坑疤疤。
他故意发出哀怨的叹息,轻拧她的鼻头,“唉!被妳发现我的弱点了,看来妳是吃定我了。”
如果是吃了他,他会更欢迎,双臂一张任她从头啃到脚,只剩下一把骨头也无所谓。
“对,我是吃定你了,快说出你的目的地,不然……”她知道他最怕什么。
“怎么样,剥光我的衣服强暴我?”他绝对是最合作的受害者。
脸一酡,她啐了一句不正经。“我送你一窝粉紫色的……蚯蚓。”
“蚯……蚓?!”他的脸色忽地惨白,声音微抖。
“以前我们去哭泣湖钓鱼时,你死都不肯上钓饵,每次都要我先替你上好饵才肯碰钓竿,真的好孩子气。”她都快被他笑破肚皮了。
“以前?”他的唇不颤了,神色恢复正常的直瞅着她。
“是呀!以前你最爱偷摘葛丽塔的魔葡萄……呃,酿酒……”天呀!她到底说了什么?
“妳认识我多久了?”雷米尔的表情异常认真,毫无一丝笑意。
“我……呃,这个……从迷途屋算起,有一个半月了……”不要再盯着我看了,我什么也不会告诉你。
“妳的算术很好吗?”他的声音低了一度。
“还……还不错。”她想。
“重算一遍。”他命令。
什么,重算一遍?“我、不、要。”
“宝儿,妳知道我一生气起来有多可怕吧!”而他从未在她面前发过脾气。
至少在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
“不要吧!要爱护自然资源,毁山拔树不是良好的示范。”她是见过,在同是魔法师的塔塔拉企图调戏她时。
雷米尔忽然露出令她头皮为之一麻的浅笑。“妳知道从来没人见识过我抓狂的样子吗?”
“嗄?”她又弄巧成拙说了不该说的话。
“也没人晓得我怕蚯蚓一事。”他笑得更为深沉。
“呃,呵呵……”她是唯一的一个。
“更没人知晓我偷摘过女巫魔的魔葡萄。”他不笑了,却用精利的眼神看着她。
“我……我碰巧猜中的。”她说得很虚弱,直觉的想把自己变不见。
“在这世界除了巫斯外,没人知道哭泣湖。”紫色的湖泊,它是不存在的梦幻湖。
“我……我……”多说多错,干脆不说了,他就无法从她口中获得什么证实。
觉得事情变得复杂的荷米丝快失控了,烦透了自己的多嘴所造成的一连串蝴蝶效应,她根本无意透露两人曾有的过往,只是一个不经意说溜了嘴嘛。
其实她所说的一切他都不记得有她,虽然有很多事是他们共同度过的,但是他记忆中有关她的部分全被删除了,即使他一再回想也不会多出个她。
“宝儿,我的爱,妳到底在我的过去占了多重的地位?为什么我竟会想不起妳?”他悲伤的说道,捧着她的脸凝望。
“雷米尔……”我也爱你,可是我不能当面告诉你。
两颗牵挂的心总在遥望,即使近在咫尺之间,光年的距离横跨一条银河,你的呼唤,我的回应都吸入无底的黑洞,依旧灿烂的星光笑看两个痴者。
飒飒的风扫过枯黄的落叶,行道树下的韩国草绿意盎然,俊美无俦的男子立于街头是件多赏心悦目的美景,却偏偏多了个破坏美观的东西。
惋惜和叹息声接连而起,观看片刻又走开,把眼前的一幕看成上天恶意的玩笑,竟让美女失去魅惑英雄的无双娇容。
雷米尔的悲伤转为坚定的信念,低视他怀中的可人儿。“就算我忘了妳也无妨,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制造属于我们的记忆,这次我会牢牢的记着妳的模样。”
话一落,他手上多了一架现代科技--数位DV,人类进化的证据。
“啊!你……”对着她直拍的镜头中,她的表情呆得憨傻。
哇塞!未免太猛了,他怎么知道有那玩意儿,她待在留声机中的岁月从没想过利用人类的便捷工具,满心想着是如何撮合一对对有情人。
看来男女的大脑构造还是有极大的分野,她满脑子浪漫、爱编织一则则爱情故事,捉弄不诚实的小儿女,而他过于实际不兴风花雪月,除非是他所在意的人事物,否则他冷漠得近乎无情。
丙然他设想的和她不一样,有见地、眼光长远、懂得深思熟虑,不像她乱闯乱撞的成就好事,只着重眼前事而不负责“售后服务”。
“对了,我要带妳到迷途屋走一走,上回妳什么也没见识到,开开眼界也好。”他有很多有趣的东西要给她看。
雷米尔握起她的手,朝半空划了个圈,随即带着她向前走了几步,两人的身影没入水镜一般的圈圈里,椭圆形的垂直物立即缩小再缩小,化为虚无。
几乎没有人发现他们是怎么消失的,一眨眼工夫彷佛是海市蜃楼的投影,人在瞬间完全干干净净的净化了。
即使有那么两、三个穷极无聊的闲人多瞄了两眼,也只会以为是眼花了,或是他们走得太快错过了,纵使诧异的满月复疑问猛揉眼睛,也不会多事的追根究底,找出事情的真相。
只是穿过水墙进入迷途屋内部,两人顿时感到一股奇特的气氛弥漫,四周流动的空气透着一丝吊诡,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
或者说已经发生了。
还不待他们深入了解,捺不住性子的年轻女孩已经蹦地跳到面前,一副欲言又止又藏不住话的表情看了看薛宝儿,兴奋异常的急于与人分享她的喜悦。
“我找到荷米丝了。”
“我找到留声机了。”
在米子芙开口的同时,银发飘逸的阙天笙也上前一步展示他的成果。
“荷米丝?!”拉高的女音充满难以置信,脚下踉跄的绊了一下。
“留声机?”低沉的男低音有片刻听不懂其中的意思,微颦起双眉。
在这个时候出现荷米丝和留声机实在挺怪异的,像是蒸好的热馒头多了芝麻屑,不拿掉碍眼,留着又不伦不类,叫人傻眼。
在场的众人神色各异,有的见到老朋友非常高兴,有的看到“偶像”雀跃不已,有的一脸纳闷十分沉默,有的抱持看热闹的心态在一旁泡茶嚼鱿鱼丝。
喔!那位云家不肖子孙就此跳过,抱着老婆的男子日子过得太惬意了,麻烦把他的乌龙茶撤走,送上一杯黄连水漱漱口。
“好久不见了,我亲爱的情人雷米尔,我想念你在流转的岁月里。”
风姿摇曳的褐发女子甩动着一头波浪长发,紫眸亮如星辰的眨动妩媚流光,女人味十足的走向俊逸非凡的男子,鲜艳欲滴的红唇主动吻上他。
风,是放荡的,在每个人的心湖掀起一阵涟漪,荡漾余波。
玛丽有只小羊羔,雪球儿似一身毛……玛丽有只小羊羔,雪球儿似一身毛……玛丽有只小羊羔,雪球儿似一身毛……玛丽有只小羊羔,雪球儿似一身毛……
一八七七年发明大王爱迪生发明由大圆柄、曲柄,受话机和膜组成的怪机器,他取了一张锡箔,卷在刻有螺旋槽纹的金属圆筒上,让针一头轻擦着锡箔转动,另一端和受话机相连接。
当他摇着曲柄对着受话机唱起儿歌,一唱完又把针放回原处,轻悠悠的再转动曲柄,机器不紧不慢、一圈又一圈的发出他刚才唱过的歌儿。
“会说话的机器”轰动全世界,誉为十九世纪最引人振奋的三大发明之一,经过十年后他加以改造,紫铜打造的离花喇叭,喇叭管是黄铜,背部以铸铁制成拱形基座,底座为桃木色的手摇转动留声机。
荷米丝的留声机正悠扬的播放歌声,转动的黑胶唱片古老而带着岔音,像是受潮发霉了,偶尔还会停顿一、两秒出现杂音。
但是没人有心思注意那小小的跳针现象,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自称荷米丝的美女身上,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用力端详。
五官像荷米丝,神情像荷米丝,玲珑纤细的身材像荷米丝,连嘴角微弯笑起来的模样都像荷米丝,无一不像的分明就是荷米丝本人。
可是从小和她玩到大的云清霈,以及她过去亲如兄长的好朋友巫斯都觉得有一丝不对劲,虽然眼前的荷米丝与他们相识的荷米丝几乎一模一样,但他们还是感觉味道不对,少了荷米丝特有的淘气和慧黠,变得过于……
呃,该怎么形容呢?应该是风情万种吧!昔日的娇俏动人转为今日的轻佻妩媚,流转出令人一愕的邪气。
总而言之是她像“长大”了,艳气逼人像朵带刺的玫瑰,没有白色铃兰花的清新柔美,带给人相当大的视觉冲击。
“怎么了,你们不希望我重获新的生命吗?为什么一个个眼睛睁得像牛眼的瞪我?”媚态横生的荷米丝掩着嘴轻笑,凝睇的神情宛如在嘲笑他们的呆拙。
笑声一起,如梦初醒的众人才有了动作,反应可笑的干笑不已。
“呃,我是对魔女莉莉丝的女儿荷米丝非常感兴趣没错,可是一时之间还是不能接受妳真的存在的事实,我……我……天呀!我兴奋得心脏快跳出来,不知道该说什么。”米子芙语无伦次,差点咬到舌头。
相较她对女巫、巫术的着迷,只为追寻传家圣物琉璃烛台的阙天笙就显得沉稳些,他不急着索回家传宝物,气定神闲的以义大利人专有的幽默风趣自嘲。
“不,我是惊觉妳的美丽令我心跳加速,血脉偾张的忘了我该说什么赞美词才不致唐突了佳人。”他行了个优雅的绅士礼,在眉问帅气的一划。
她是很美,但还不到令他心动的地步,他的目标是她身旁桃木色的留声机,不因而有所动摇。
但他华丽的词藻和外交官词令引起某人的不满,话才一说完便射来两道利剑般怒光,见血似的快要瞪穿他的后脑勺。
“我看你全身的血集中在下半身,口蜜月复剑的为你的『分身』铺路,男人的注意力在女人胸部以下,托高的位置,你满脸的婬欲叫人看得恶心。”下面发达的银毛猩猩。米子芙在心中补充了这一句。
“啧!好酸的柠檬味,到底是谁嘴巴发出的?我们阙家的男人不偏好大女乃妈型的,像某人的小巧玲珑我也能勉强接受。”他迷人的银眸直逼她。
大小不是问题,却是女人最敏感的话题,一听他说她“小”的米子芙感到自尊受损,气呼呼的跳起来往他胸口一戳。
“姓阙的,你的一双贼眼不要乱瞟,这里比我小的大有人在,少用隐射的语气拱我当炉主,我的罩杯刚刚好。”为了照顾她的不平,她硬是背脊挺直的挺出浑圆有型的曲线。
低头一瞧自己的胸部的云青凤有些汗颜,身子一缩往后退了一步,不敢与人争强的自暴其“发育不良”。
不过她坚持是晚熟,还有发展空间,她正努力以青木瓜炖排骨来补其不足,假以时日必定波涛汹涌,傲视群雌。
阙天笙目测了一下,含笑的说了个数宇。“是刚刚好适合我掌心的大小。”
“你……你下流,谁允许你透视我--”她气得以手环胸,免得走漏春光。
阙天笙的神情是欢愉的,当她的假想敌当了两年也该落幕了。“我要真能透视,妳用手挡住有用吗?”
他照样看得一清二楚,如果他有此天赋异禀的话。
“你……你……哼!懒得和思想婬秽的恶棍计较,你最好别对我心目中神圣的巫女出手,她是我的……”研究目标。
没等她说完,惊呼声立起--
“原来妳是女同志呀!难怪对出类拔萃、气宇轩昂的我不感兴趣。”云清霈终于知道她来去匆匆、正眼也不瞧他一眼的原因了。
森田光琳窃笑的挪挪身子,尽量离她无赖又不怕死的老公远一点,免得被他那张没遮拦的嘴牵连死于非命,连她那群远在日本的“联合国”兄弟姊妹也来不及搭救。
“不,你错了,我是看不起只有一张嘴的男人,嫁给你的女人一定不是什么普通人。”忍耐力超过一般人的极限,才能忍受他的“无能”。
笔意听不懂讽刺的云清霈笑咪咪的挥手,“哎呀!妳真是聪明绝顶的灵媒,看得出我老婆身手不凡,我光一张嘴就逗得她对我死心场地、百依百顺,妳那位阙先生还差一大截呢!”
他笑容不减的对着荷米丝又说:“对吧!表魂女,我才是最棒的,云家最后的救世主。”明日的伟人。
谤本不知道是在叫她的“荷米丝”脸色十分复杂,带着浊色的紫罗兰瞳眸瞪着不远处的一对情侣,眼中闪动着猫似的阴惊寒栗。
她不懂哪里出了错,明明她是以最完美的身分出场,理应受到众人的注意,她都料想好了,先是她重生的方式会备受质疑,然后她会说出这两年令人鼻酸的际遇,好获得更多的怜宠。
为何大家的反应是如此冷淡?对她过去遭遇的事只字不问,除了那两个无关紧要的外人外,他们看她的眼神是陌生的。
她是“荷米丝”,难道大家的眼都瞎了吗?看不见她活生生的站在他们面前,以更冶艳的一面来掳获所有人的心。
包括她最想要的那个人。
“喂!表魂女、鬼魂女,妳别一个劲发呆,妳还没说我是棒棒小马王。”云清霈骄傲的挺起胸襟,像个孩子似的等人赞美。
好丢脸呀!这个“孩子”是谁?我不承认他。遮着脸羞于见人的森田光琳又挪了一步,装做和他没关系。
,“咦,你刚叫我什么?”她应该没听错吧!他叫她……
“鬼魂女呀!妳以前是个鬼嘛!总不好叫妳留声机小妖精,或是死不投胎的喇叭鬼吧!”前者还好,后者难听得要命。
“唼!没创意的小表,拾人牙慧。”一道小小的声音闷闷的响起。
虽然小声得有如蚊蝇拍翅而起,可仍引起耳力特好的云清霈注意,他瞟了一眼若有所思、看向发出“噪音源”的薛宝儿。
“什么鬼魂女,你胆敢蔑视魔女莉莉丝的女儿,她虽然死了还是具备魔女的身分,不是一般的鬼魅。”鬼是最下等的垃圾,不配与阴暗界的魔女相提并论。
“她?”怎么会有人以第三者称谓自称?
一瞧见他困惑的神色,荷米丝一整脸色露出魅惑众生的微笑。“『她』是我的过去,我还不习惯自己曾经死过一次。”
“喔!没关系,妳多死几次就习惯了,我会叫巫斯叔叔帮妳超渡。”他会帮忙翻经书,念阿弥陀佛咒。
什么叫多死几次就习惯了?!他的话引来怒视的白眼,想把他推向刀口,让他尝尝死亡的滋味。
“我是巫师不是道士,别叫我做和尚的工作。”巫斯冷冷的说道。
和尚和道上一样吗?虽然他们好像都敲钟念经,送往生者上路。
算了,不研究,重点是……“鬼魂女,过去的妳死都死了,干么还回魂吓人?”
就算魂飞地府跑去投胎也不过两岁的娃儿,哪有灌水灌得这么厉害,一瞑大一寸变成超大尺寸的婴儿炸弹,炸得以为她已魂魄尽散的他们好不心惊。
这绝对不是一份惊喜,而是有预谋的整人游戏,先是恶作剧的消失一段时间,再蹦地一声跳出来大喊--你们被整了。
“你认为我的重生只是一种吓人把戏?”“荷米丝”的眼中闪着冷意,左手徽垂的释放一束光。
“不然喏!两年来无声无息的搞失踪,妳能指望我们会多乐于欢迎死人复活……噢!包正,是鬼魂女有了正常尺寸。”不用再辛苦的睁大眼,瞧她跑来跑去的半透明身影。
他指的是身高,而不是胸围。
“雷米尔,我的爱人,你也希望我从此覆盖在黄泥土下,不来坏你的好事吧?”看着我,我要你看着我,你的眼中只能有我一人。
眼波一挑,她挑衅的注视一直对她视若无睹的男人。
被点名的雷米尔只是漠然的以眼角一扫,“妳的死活关我屁事,我也不是妳的爱人,少用妳抽筋的眼睛勾呀勾,真难看。”
哇塞!说得真有个性,比起某个姓薛的霸道暴君,他有幸荣升她的新偶像行列。暗自喝采的云青凤伸出拇指往上一比,称赞他的“够冲”。
“你……”他居然一点面子也不留,当众给她难堪?!“你忘了我是谁吗?我是你最爱的荷米丝呀!你舍得把我遗忘?”
她说到“荷米丝”三个字的表情并不愉快,反而给人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好像非常痛恨这个名字。
“妳可以再挤出几滴眼泪以求逼真,也许我会看在『过去的』的情分上不计较妳咬了我一口。”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她强来十次还是如同嚼蜡。
难以下咽。
“是吻,你不是最爱我们在魔月花藤下温存恩爱吗?”她几近抓狂的维持不温不冷的语气,努力提醒他他们曾有过的浓情蜜意。
他回以淡淡的冷笑,“谁告诉妳我喜欢讨人厌的花藤?妳不知道我有多恨它一沾上就洗不掉的汁液吗?”
“嗄!什么?!”有人会讨厌散发魔香的花藤?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妳真的是我爱的荷米丝吗?为什么我觉得妳忘记的东西比我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