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恋冥王 第一章
作者:煓梓

“我先下车了。”

娇柔清脆的嗓音,在一辆黑色的休旅车前座响起,坐在位子上头的清秀佳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拔掉身上的安全带,急急忙忙地冲下车。

驾驶座上的男子,还来不及叫住女子,女子便像颗子弹般往前奔去,他只得无奈的摇摇头,一个人去找停车位。

女子的脚步很快,因为她答应对方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他庆贺。所以就算她刚下飞机,还没有适应时差,仍是拚命的赶在展览馆关门之前到达会场,在来宾签到簿上,签下她的大名。

翁雨曦──雨中的晨曦。

她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这名字是最疼爱她的祖母帮她取的,而且又富有诗意,就有不少人称赞她的名字很好听呢!

翁雨曦愉快地放下笔,顺便瞄了瞄手表。已经四点半了,再过半个钟头,展览馆就要关门,她最好赶快过去看展览,免得Jackie踹她。

Jackie是她在纽约留学时认识的朋友,主修摄影。两年前他早她一步学成归国,当时她还很舍不得,没想到短短两年的时间,他就举办了个人摄影展,真的是很厉害。

这座位于台北市中心的展览馆,以造型前卫闻名。许多新一代的艺术家,都喜欢在这座展览馆展出作品,但正因为如此,最近展览馆对于作品就变得很挑剔,不随便邀请展出。因此,只要能在这座展览馆展出作品,身价便会连翻好几倍,扶摇直上。这次Jackie获邀展出,也算是难能可贵,看来他很快就要成为国内知名摄影师了。

想到自己的好友,竟是这么厉害的人物,翁雨曦不禁扬起嘴角,为Jackie感到骄傲。她若没记错的话,他最擅长的就是拍摄风景,在他的镜头下,沈默的风景开始变得会说话,诉说一篇篇动人故事。

随手拿了一份展览内容的简介,翁雨曦一边翻,一边寻找她想要的……啊,有了。

她万分愉快地看着简介上那一小榜图案。

Jackie答应一定会展出一幅她最喜欢的希腊风景照片,他果然实现诺言。

翁雨曦兴高采烈地照着简介上的指示,寻找照片的所在地,简介上面写着A区编号第十三号,作品名称:湛蓝,但她一直没找到。

忽地,纯净的蓝与白,在她走到转角处欣然绽放。蓝不是花,却比花还要娇艳;白不是叶,却比绿叶更能衬托蓝的美丽。

这就是希腊──一个把全世界的蓝色都用光的地方,也是西方神话的发源地,更是翁雨曦最向往的地方。

希腊一向能让她心跳加快,双手发颤无法自已。但此刻让她心跳快到几近昏厥,双手颤抖到发冷的原因,并不在悬挂在墙上的巨幅希腊照片,而是站在照片前的男人,她怀疑自己是否踏进了神之领域。

她从来没看过像他一样的男人,一个也没有!

怔怔地凝视不远处的男子,翁雨曦彷佛掉入了神话世界,遇见传说中的冥王。

他的眼睛,怎么说呢?有种教人惧怕却又勾魂的魔力。在他深沈的注视下,万物悄然陷入了寂寥,摆渡船口唱起了安魂曲,让人不知不觉地走向他。

被他的魔力所吸引,翁雨曦的双脚不由地往前踏近一步,恍如失魄的灵魂,悄悄靠近渡口。

又,他的鼻梁挺直且鼻型完美,像是奥林帕斯山似地挺立在缥缈的云层之中,凡人不可及。

神圣的奥林帕斯仙境是凡人无法到达的殿堂,翁雨曦的双脚且踩着希腊最伟大的建筑师:铁达勒斯赠送的翅膀,往圣山又飞近一吋。

他的嘴唇,表面看起来很薄,却又有一种隐约的宽厚,诉说着一种凡人无法理解的言语。

为了了解他在说什么,她月兑掉了脚上的翅膀,在坠落海底前踩上大地,踩上厚实的地毯。

四周的景色丕变,狭小的展览馆霎时便成了绿意盎然的大地,开满了各式各样的花朵。

春神佩瑟芬,因为贪恋水仙花的美丽,一个人离开同伴去采花,不料却遇见冥王,一段令人伤心的故事从此开始。

翁雨曦或许不若春神的美丽,但却比春神更大胆。春神看见冥王第一个反应是尖叫,她却是朝他走去,深吸一口气跟他打招呼。

“很美的照片,不是吗?”翁雨曦问男子,男子闻声稍微停顿了一下,偏过头来看她。

冥王因为对佩瑟芬一见钟情,从地底下窜出来,强行掳走佩瑟芬。在决定掳走她之前,他一向深沈的注视短暂出现了亮光,宽薄的嘴唇,微微抖动了一下,就像男子现在所做的。

一股强烈的电流,瞬间划过奥林帕斯山的上空,到达人间。神秘男子的注视,甚至比闪电还要动人心魄,更让人难以呼吸。

“妳喜欢希腊吗?”男子不回答她的问题,反而选择以另一个问题考验她的心跳,她只得想办法从他低沈浓醇的嗓音中月兑逃出来。

“喜欢。”她勒令自己一定要镇定。“我很喜欢希腊。”

“为什么喜欢?”他淡淡追问。

“因为它很白、很蓝,我最喜欢这两种颜色。”她又说。

“我也喜欢这两种颜色。”他闻言微笑,翁雨曦的心跳顿时漏跳一拍。

“可是你给人的感觉比较适合黑色。”镇定,要认清楚他不是神话中的人物,而是活生生的人。

“是吗?”他微微勾起一边嘴角,自嘲的眼神藏有太多的心事,让人忍不住想要碰触。

“是啊!”她尽可能压抑冲动不去碰他。“你现在不就是穿黑色的?”

这倒是,他的衣服除了黑、灰和少数的白色衬衫之外,还真找不出几件其他颜色的衣服。

“这张照片真的拍得很棒,对不对?是我的朋友拍的哦!”一方面出于自豪,一方面怕没话题,翁雨曦把Jackie抬出来。

男子目光锐利地看了她一眼,什么话都没有说。或许是她多心吧!她总觉得他好像把她的话记起来,但也有可能只是她自己的幻想。

“真希望有一天,能在那个地方买座小岛。”据说希腊有两千五百座小岛,只是一座,应该不会太难买吧!

翁雨曦感叹。

“妳想在希腊买一座小岛?”男子似乎觉得她的想法很有趣,但说话的方式又极不经意,让人猜不出他内心真正的想法。

“非常希望。”她注视着照片回道。“我一向就喜欢希腊,就有人说过它是个最适合失踪的地方。”若能从这个纷扰的世界短暂逃离,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她好希望拥有这样的幸福。

“也适合殉情。”男子突然这么说,吓了翁雨曦一大跳,但是他看起来就是一个这么忧郁的人。

“是啊,真的很适合。”她从来没想过有人会特地跑到希腊殉情,但如果对象是他也不错,和冥王一起坠落在祂的故乡,多浪漫。

“妳要跟我一起殉情吗?”男子问。

“啊?”翁雨曦愣住。

“我问妳,妳要跟我一起殉情吗?”男子的表情不像说笑,眼神认真得可怕,如果不是她够沈着,她会以为遇见疯子。

“我……”她要跟他一起殉情吗?翁雨曦的眼睛,不由地转向眼前的巨幅照片。照片中的希腊是那么美,爱琴海蔚蓝的海水,像是要冲破相框跑到现实来似地教人目不转睛。

“妳要吗?”男子低哑醇厚的嗓音,更像是来自地府的呼唤,一不小心,便会失足坠入无垠的深渊。

“我……”她犹豫着要不要回应冥王的呼唤,接受这突来的邀请。这个时候不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快速且有节奏地打乱她的思绪,让她更难回答这个问题。

“雨曦!”脚步声的主人,不只脚步慌乱,嗓门也不小。人明明还在几公尺之外,回音就已经传遍整个展览会场,翁雨曦连忙回头应答。

“在这里!”她朝对方呼喊,对方足足延迟了好几十秒,才找到她的所在地。

“原来妳在这个地方。”侯康泰喘呼呼地对着翁雨曦微笑,看得出他找她已有一阵子,呼吸都还不能平稳。

“这里的车子好难停,我都找不到停车位。”这座展览馆就位于市中心,馆本身的停车位又有限,害他只好停到外面的大马路上,可足足找了一阵子呢!

“妳在看什么?”距离展览馆关门只剩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若不是她坚持非来不可,实在不该白走这一趟。

“我在看希腊……”她直觉地反应,直到看见侯康泰困惑的表情,她才赶紧改口。

“不,我在看Jackie的作品。”还有……

“妳在找什么?”侯康泰奇怪地看着翁雨曦四下寻找的动作,她先是说话颠三倒四,随后开始找东西,但这个展览会场除了他们两个之外,根本没有人。

“你有没有看见一个人站在我旁边?”她没有回答问题就算了,反而提出另一个问题,侯康泰一头雾水。

“没有啊,我看见妳的时候,妳就是一个人,怎么了?”侯康泰答。

“可是、可是……”刚刚明明就有一个男人,用低沈浓醇的声音,问她要不要和他一起殉情,莫非是她的幻想?

“雨曦,妳是不是太累了?我们回家休息好了。”见她的神情迷迷糊糊,侯康泰开始担心她是不是因为尚未适应时差,以至于产生幻觉。

是幻觉吗?

翁雨曦闻言将头转向男子刚刚站立的地方,还沈浸在他缜密深沈的凝视中回不了神。

她遇见了冥王,但却是她的幻想,是这样吗?她的一见钟情,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她的心里,真的装满了惆怅。

“回家去吧!”侯康泰放心不下,频频催促翁雨曦离开展览会场,她又留恋地看了巨幅希腊照片一眼,才点头随他离开。

他们走后,有一个男子从展览墙的后面走出来。

他的眼神深邃而锐利,表情阴郁而沈稳。如刀斧凿出来的俊帅脸庞,充满了一股看不见的决心,口中默默念着一位女子的名字──

雨曦:雨中的晨曦。

接着,他也回头打量了巨幅希腊照片一眼,而后消失在展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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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商场上,有几个大家族不能不提,除了“夏氏”、“杜氏”两大家族以外,“翁氏”家族的实力也不容小觑。

非但如此,就连当今掌权的翁老太太的娘家也大有来头,一样是商界赫赫有名的大家族,只不过近年来规模和实力都缩减了不少。但“翁氏”在翁老太太的掌管之下,依然欣欣向荣,实力大大超过娘家,成为商界的美谈。

翁老太太,是商界的传奇,人人尊敬的女强人。遗憾的是,这些美好成就都掩盖不住一个悲伤的事实──丧夫及丧子。

她的丈夫在她二十五岁的时候,便因病去世,留她一个人独力抚养独子长大。然后到了五十多岁的时候,独子和儿媳妇又因为搭乘的游艇意外翻覆而丧命,留下大难不死的孙女让她照顾。翁老太太虽悲伤,但还是很坚强地担负起养育的责任,将心爱的孙女拉拔长大,并送她到美国留学,学习有关商业管理方面的课程。

这个让翁老太太疼爱有加的孙女,不消说,便是翁雨曦。不过她今天的表现,让翁老太太相当不满意,她根本心神不宁。

“雨曦,我说了半天的话,妳到底有没有听进去?”

翁雨曦和侯康泰回到翁府已经有一段时间,其间翁老太太跟她说了很多话,但她不是没反应,就是发呆,翁老太太终于忍耐不住发飙。

“什么?”翁雨曦还不知死活。

“对不起!”看见祖母难看的脸色,她终于回过神来,但她祖母的脸色一样难看。

“妳到底怎么了?”翁老太太觉得很奇怪。“从妳踏进家门开始,就一直在发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请林医生到家里来看看?”

林医生是他们的家庭医生,打从翁雨曦有记忆起,就是他在照顾他们一家大小的健康,和他们很熟。

“不必了,女乃女乃。”翁雨曦胡乱扯谎。“我的身体没有问题,只是刚下飞机,还不能适应时差,精神比较不好。”

她不敢告诉祖母,她之所以心神不宁、精神恍惚,是为了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说了一定会被骂死。

“还敢说呢!”翁雨曦不提还好,一提便遭殃。“下飞机不直接回家,跑去看什么摄影展,妳不知道女乃女乃在家里等得有多急。”

翁老太太冷哼。

“对不起嘛,女乃女乃。”翁雨曦赶紧道歉。“我只是因为太为我朋友高兴了,而且我也答应过我朋友,一定要在他展出的第一天就到场签名,我总不能食言啊!”

这倒是,信用是最重要的,经她这么一说,她倒不能说什么了。

“我还是不高兴。”翁老太太表面上板起脸,嘴角却扬起,翁雨曦也跟着露出笑容。

“女乃女乃!”她扑进翁老太太的怀里撒娇,从小相依为命,祖孙俩的感情自是特别好,就算生气也维持不了太久。

“真拿妳没办法。”翁老太太抱着翁雨曦轻摇,疼爱之情溢于言表。

“一直要你陪着雨曦,真是辛苦你了,康泰。”数落完了孙女,翁老太太这才有空招呼始终满脸笑意,一旁呆坐的侯康泰。

“一点也不辛苦,翁女乃女乃。”侯康泰赶紧回答。“这是晚辈应该做的,您千万别放在心上。”

侯康泰态度谦恭地要翁老太太别挂心,翁老太太满脸笑容的点头,大有“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之势,对于他相当满意。

“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你。”虽说两家是世交,但应有的礼貌还是不可少,该谢的还是要谢。

“您太客气了。”侯康泰仍是一脸谦卑,毕竟对方是长辈,两家又关系紧密,一举一动都要小心。

翁老太太依旧笑吟吟地打量着侯康泰,虽说他长得不是挺称头,但做事认真没脾气,而且又愿意入赘,是最佳的孙女婿人选。

“对了,雨曦。”翁老太太从茶几的玻璃下抽出一张红色喜帖,交给翁雨曦。“再过两天就是庞家娶媳妇的日子,我想带妳一起去。”

“庞氏”亦是国内商界赫赫有名的大家族,和“夏氏”、“杜氏”、“翁氏”并列,都有悠久的历史。

“我一定得去吗?”翁雨曦好奇的盯着喜帖上的相片。“我跟他们并不认识。”新郎和新娘。

“就是不认识,才要带妳去。”翁老太太笑着把喜帖从翁雨曦的手上拿回来,摇头轻笑。“那天差不多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到齐,我刚好趁这个机会,将妳介绍给大家认识,是个露面的好机会。”

“但是我刚回来,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虽然明白迟早都得接手公司,但翁雨曦总觉得太快了,她才刚回国。

“要什么心理准备?”翁老太太反驳。“只是去喝喜酒,又不是开股东大会。妳只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就行,剩下的女乃女乃自然会负责。”

翁老太太,不只是管理公司的能手,社交方面也是一把罩,交给她就对了。

“可是……”可是她很累,一点都不想去喝喜酒,跟大家见面。

翁雨曦满脸倦意。

“没什么可是。”翁老太太容不得她反对。“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妳尽避照着我的指示跟大家敬酒,况且有康泰陪妳,妳怕什么?”

“康泰也要去吗?”翁雨曦脸上的倦意更深了,一脸无奈地偷瞄侯康泰。

“当然。”反之,翁老太太却是精神百倍。“康泰可是妳的护花使者,怎能不去呢?”

“对吧,康泰?”翁老太太突然转头问侯康泰。

“是啊,翁女乃女乃。”侯康泰赶紧点头。“无论雨曦想做什么,我都会在一旁陪伴着。”

“看吧,雨曦。”翁老太太满意得不得了。“我就说康泰不会拒绝吧?他怎么可能会拒绝……啊,康泰,我差点忘了告诉你,你爷爷之前来过电话,要你事情办完了就回家,他也好久没看见你了。”

“好的,翁女乃女乃。”侯康泰起身。“我想我也该告辞了,打扰翁女乃女乃了。”

“快别这么说。”翁女乃女乃招来女佣送客。“多亏你一直照顾雨曦,我才应该向你道谢,别忘了后天庞家的喜宴,你一定要去。”

“晚辈一定记得。”侯康泰回道。

“好、好,那我就不送了,你慢走。”着实寒暄了一阵子之后,侯康泰才开车离开翁家,翁老太太的脸上依然挂着微笑。

“这个康泰,真是不错,雨曦妳认为呢?”

翁老太太表面上是在询问翁雨曦的意见,实际上是在告诉她:翁家的孙女婿就是他了!翁雨曦只能苦笑。

“是啊,真不错。”他们从小认识,从小他就处处关心她、照顾她,甚至连她去美国留学也跟着,俨然就是以她的保护人自居。她祖母会这么想,一点也不奇怪。

事实上,大家都把他们当成一对。

翁雨曦心知肚明。

除去外表以外,他们在家世乃至于学历都很相配,况且两家是世交,没有理由不能在一起。

饼去每当有人暗示他们是男女朋友,翁雨曦总是不否认,但也不积极承认,任凭旁人自己去想。而她之所以会这么做,除了本身不讨厌侯康泰之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责任。

身为庞大事业唯一继承人的翁雨曦,比谁都明白她没有任性的自由,所以即使面对祖母的安排,她也不反对,只因为她清楚她肩上的责任。

但自从在展览馆遇见那名神秘男子之后,她就不再那么肯定了。

翁雨曦的脸上闪过一丝淡淡的忧伤。

她一向平静的心湖,在乍见他的剎那激起了荡漾的水波,至今仍在她的心口不断地画圈圈,她是不是恋爱了?

“雨曦,妳的脸色不是很好,是不是太累了?要不要上楼休息?”翁老太太见她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以为她是因为长途飞行劳累所致,干脆要她回房休息。

“好。”翁雨曦点点头,疲倦的上楼去。

她真的很累,她好不容易遇见了梦想中的人,却是个幻影,教她不难过也难。

但──

他是幻影吗?

翁雨曦不确定,但她希望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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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氏”的结婚宴会上,宾客云集。

举凡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大家全来了。就算受邀的人不能够亲自来,也一定会派小辈或是手底下最重要的干部出席,俨然是商界的同学会,更是商界新兵上阵操练的最好场所,偌大的会场,被挤得水泄不通。

今天的新人,因为长年待在国外,作风洋派得很。整场婚宴采自助餐方式,除了省去家长陪同一桌一桌敬酒的麻烦之外,最大的好处是来宾之间可以自由走动,方便大家交谈,算是相当体贴的安排。

豪门巨贾的婚宴,基本上就是人际关系的大练兵。

老兵在这里展现实力,新兵亦步亦趋地跟着学习,瞬间只看见好几个商场重量级人物,带着儿孙辈四处跟人打招呼,翁雨曦赫见其中。

“这是我的孙女,雨曦,前两天刚刚回国。”翁老太太,无疑是会场内最耀眼的老兵,此刻正带着她最钟爱的孙女,四处介绍给人认识。

“我叫翁雨曦,以后请多多指教。”翁雨曦露出甜美的微笑跟大家问安。

“哎呀,这就是未来『翁氏』的董事长啊?长得真漂亮。”大家都听过翁雨曦的大名,但没几个人见过她,今天总算是露脸了。

“谢谢。”翁雨曦仍旧保持着微笑,不过嘴角已经有点酸,从她踏进会场开始,就一直保持着微笑,脸都快笑僵了。

“您太客气啦!”翁老太太倒是愉快得很。“不过我们雨曦确实是个大美人,这是大家公认的事。”

“女乃女乃!”怎么这么说?翁雨曦都快羞愧得钻到地下去。

“本来就是嘛!”翁老太太笑呵呵,颇以有个长相清丽的孙女而自豪,这时旁人又闹起来。

“翁老太太年轻时也是个大美人,您的孙女,就跟您年轻的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呢!”

显然翁雨曦的美丽来自遗传,并非她个人的功劳。

“不瞒您说,我就等您这句话呢!”翁老太太笑开怀,大家跟着笑成一团。

“是这样吗?哈哈哈!”

翁老太太不愧是社交高手,随便几句话就能炒热气氛。翁雨曦佩服之余不免觉得累,她祖母真是有用不完的精力。

“累了吗?”始终默默陪着她们应酬的侯康泰,悄悄靠近翁雨曦耳边问,她点头。

“是有点累。”翁雨曦其实满感谢侯康泰的陪伴,若没有他在身边,这场宴会一定无聊死。

“再忍耐一下,宴会很快就会结束。”侯康泰安慰翁雨曦,但她知道这只是个善意的谎言,这场宴会才刚开始,不会这么快结束的。

翁老太太依旧嘻嘻哈哈地跟商界的朋友你来我往互开玩笑,翁雨曦也想学她那么自在,但实在是学不来,这大概跟她的个性有关。

沈静的大海,本来就不易起波浪,除非遭逢强大的地心引力,才会潮起潮落,甚至掀起涛天巨浪。

“你们看,是夏家堂兄弟!”

翁雨曦心中的巨浪尚未被撩起,现场倒爆出了不少女性的惊叹声,有如海浪,此起彼落。

“哼,仇人来了。”翁老太太的脸色,比入夜后的大海还要黑暗,言语之间净是轻藐。

翁雨曦不禁将视线调向宴会大厅的入口处,看祖母口中的“仇人”究竟长得什么样子,她为什么会这么恨他们。

“哇,他居然也来了耶,好难得!”

现场的女宾,在看见某个人之后,发出追星族般的尖叫,翁雨曦于是更加好奇。

“一定是他,夏家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翁老太太的脸色,随着现场连绵不断的抽气声,变得更加晦暗,翁雨曦不禁开口问。

“哪一个他?”能让祖母这么生气。

“夏世希。”翁老太太的牙根咬得像要断掉。

翁雨曦立刻恍然大悟,原来是夏世希,难怪她祖母这么生气。

从小,她就被教育要恨夏家的人。

翁雨曦将脖子伸得长长的,观看门口那阵骚动。

再长大一点,她被告诫说,千万别和夏家的男人扯上关系,因为他们都是下三滥,烂得彻底。

夏家五个堂兄弟,一进入会场就被一群年轻女宾客团团围住,翁雨曦什么也看不见。

等她过了青春期,迈向成年,她祖母又特别挑出夏世希,说夏家五个堂兄弟中,又以他最没人品、最差劲,谁沾上他谁倒楣,是个千夫所指的大坏人。

翁雨曦从来没见过他们五个堂兄弟。在她有机会满足她的好奇之前,她就被送到美国求学,一直到前几天才回国,但他们的大名倒是如雷贯耳,经常被提起。

其中最常被提起的,就是夏世希。

门口那一小撮人好不容易动了一下,往会场迈进。

她祖母明显恨他,却又忍不住要提他。每当她好奇地问祖母为什么这么讨厌他的时候,她祖母又会拉下一张脸,叫她不要多问,她反而对他更好奇。

夏世希:一个该被谴责的名字,至少她祖母是这么说的。

她猜想他一定长得很帅──因为她祖母最讨厌帅的人。她也猜想,他一定很出色、很活跃──因为她祖母最恨出色的男人,不然不会引起这么大的骚动。

有如海潮的人群,在盘旋了许久后,终于散开。

夏家五个堂兄弟,这才能够朝会场前进,翁雨曦的视野才得以清明。

“这些女人都疯了不成?居然围着那几个男人团团转,真不怕丢脸!”新仇加旧恨,翁老太太的语气可酸得很呢,说起话来毫不客气。

翁雨曦没有回应,事实上她也回应不了。那天在摄影展上遇见的男人,竟然就夹杂在夏氏五个堂兄弟之间,她是不是看错了?

“夏世希果然也来了,这倒稀奇,他从不出席这类聚会的。”翁老太太扁着嘴,眼睛冒火的评论,翁雨曦却完全听不见。

她不必问哪一个才是夏世希,因为她已经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她曾希望他不要回头,不要颔首,但他两样都做了,间接证实他的身分。

她在摄影展上一见钟情的男人,不是幻影,也不是出于自个儿的想象,而是确有其人。她应该高兴,应该欢欣鼓舞,但她一个微笑也挤不出来,他居然就是夏世希!

翁雨曦痴痴凝望,怎么也无法相信,她居然喜欢上家族的仇人。而彷佛要回应她的凝视似的,夏世希也在同一时间抬眼望她,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遇。

蓝不是花,却比花还要娇艳;白不是叶,却比绿叶更能衬托蓝的美丽。

爱琴海优美惬意的景致,在彼此的凝眸中悄然乍现,他们互相都能看到那海天一色,美得不可方物的倒影,但他们却是仇家。

“雨曦,妳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是不是又不舒服?”侯康泰见她的脸色大变,连忙趋前关心,翁雨曦只得回神。

“我没事,你不必担心。”她尽可能假装微笑。

“但是妳的脸色──”

“我好像看见一个熟人,我们去向他打招呼好不好?”为了躲避夏世希的视线,她胡乱扯谎。

“哦?好啊!”侯康泰一头雾水,不明白她为何突然变得热切起来,她平时不会主动牵他的手的。

一整个晚上,翁雨曦都在逃避夏世希。

一整个晚上,夏世希都未采取任何行动,但他那双眼睛始终追随着她。

妳要跟我一起殉情吗?

他低醇浓郁的声音,彷佛越过众人的头顶朝她袭来,让她深深感到快要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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