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刺耳的枪声,伴着血腥的红,女子的相片、男人痛苦的表情,地上的血泊,交织成最让他心痛的画面。
殷武倏地睁开眼。
所有的影像都消失了,只余下无止境的黑暗。
他坐起身子,将脸埋在手掌中。
已经半年了,距离黑炭殉职已过半年,可是对他来说,一切却好像发生在昨日那般鲜明。
他无法忘记那张苍白毫无血色的脸,无法忘记那无力的手垂落在血泊中,他忘不了看着挚爱的好友被装进尸袋运走的画面,他无论如何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是他有记忆以来最痛苦的一天。
早在加入特勤队时,他就知道终有一天可能必须面对同伴的死亡,可是绝不是以这样的方式,绝不是!
黑炭可以说是死在欧民汉的自大和轻忽中,如果不是因为他判断错误又刚愎自用,他根本不会死。
这才是殷武最不能接受的。
对长官的愤怒、因好友死亡的痛苦及自己无能为力的内疚和沮丧,夜夜都像鬼魅一般的纠缠着他。
纵使理智告诉他,这不是他能控制的,但是好友死了,而他活着的事实,却让他无法不觉得内疚,尤其是在小美的面前。
当他和其他队员去看她时,她虽然什么都没说,但他却可以从她哀痛的眸中看出她心中所想,她想得是:为什么死的是黑炭,不是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
没有人会怪她这么想,因为他们都了解失去挚爱的痛苦。
她失去了本该与她携手共度人生的未婚夫;而他们失去了一同出生入死、亲如手足的好伙伴。
每天晚上,殷武都不停的梦见那一天,而每次半夜醒来,他都问自己:如果那一天他能做些什么、如果他早一点冲下去、如果他早一步赶到黑炭的身边……甚至如果他在一开始看到刑警愚蠢的拿钥匙去开门时就马上制止,事情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他不知道,这些问题永远也不会有答案,但他知道自己一辈子都会不停重复的问自己同样的问题,直到他死的那一天。
他深吸口气,强迫自己挥开梦境,然后掀被起身,无声无息的下楼。
夜深人静,只听见不时传来的蛙叫虫鸣,他为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便静静的坐在厨房里,注视着眼前的黑暗。
这几乎已经变成一种习惯。
说来好笑,他不是个信鬼神之说的人,但是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想:如果这世上真有灵异,也许黑炭会出现在他的面前。
忽然一个影子由窗外一闪而过。
他倏地站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窗边,打开窗户探头一看,外头却不见人影。他皱眉,正想出去察看,距离厨房不远处传来很轻很轻的开门声,伴随着浅浅的呼吸声与几不可辨的脚步声。
那当然不是黑炭的鬼魂,殷武很清楚。如果真是鬼魂,不需要开门,更不会呼吸,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有小偷!
当贼这种事,对心脏实在是很大的负担。
方亚月轻轻推开主屋大门的同时,脑海里不停闪过各种画面,例如失风被逮,被村人唾弃,害自家武馆名誉扫地,老爸为了保全自己死不认帐诸如此类的。
寂静的深夜,就连她急速上下的心跳声听起来都像打鼓一般吵人,她怀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远远就听到她心脏卜通卜通的跳动声。
也许这不是一个好主意。
此刻,她开始后悔起自己的决定。
其实人都住进来了,总是找得到机会,何必冒险半夜当贼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
追根究底,都是伯爵太难搞,而殷武又太迷人惹的祸。
她一不想与伯爵周旋,二不愿化身茱丽叶,上演爱上仇家之子那种老套的戏码,只好选择最冒险,但是也最快速的方法。
速战速决,尽快撤退,方是上策!
凭着脑中的记忆,她在黑暗中靠着墙蹑手蹑脚的前进,窗外的月光透了进来,她避过光,往客厅走去。
还来不及踏进客厅,一道劲风直扑她的门面而来,她一惊,身子往后一仰,有惊无险的避过了突来的攻击。
惨了!是殷武。
她暗叫一声糟,转身想逃,他却从后头一把抓住了她的衣领,手上一使力,她的身子往后仰倒。
方亚月心知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又想到万一动起手,身分曝光,反而更难解释,索性顺势重重跌躺在地上,放声大叫,“哎哟!好痛!”
灯光大亮,殷武两手抱胸,站在她上方,由上往下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呃……嗨!”她傻笑挥手,试图缓和气氛。
“我想妳应该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可以解释,方小姐。”他的表情没有改变,虽然惊讶于她在褪去那可怕的装扮后,看起来意外的清秀可人。
“我肚子饿。”她坐起身,一手揉着摔疼了的背,苦着脸道:“我只是想到厨房找点东西吃啊,小师父,你为什么对我下此毒手?”痛、痛、痛!痛死人了!
殷武闻言微微瞇眼。
显而易见,他不相信她说的话。
“三更半夜?蹑手蹑脚?”他扬眉,“妳大可大大方方的走进来。”
“我不想吵到你啊!”她理直气壮的说,“我只打算悄悄的来、悄悄的去,谁想到你会在这里埋伏?”
他沉默了数秒,像是在评估她话里的可信度。
“对不起。”最后,他选择爽快的道歉,虽然他心中仍有疑问,但她的理由的确可以成立,无从挑剔。“我以为妳是小偷。”
他伸出手,她也毫不犹豫的将手放到他的大掌中,让他拉自己起身。
“没关系!”她拍掉身上的灰尘,“是我不对,下次我要进来之前,会先拿扩音器在门口广播,让你知道我来了。”
他闻言一愣,旋即觉得好笑的扬唇。
“这倒不必。”
“谁说不必?”她状似认真的道:“我怎么晓得下次你会埋伏在哪里?”
他笑着摇头,不打算与她做口舌之争。
“妳去找东西吃吧!”
“那你呢?”她睁大眼,满怀期待。“要去睡了?”
“我还要再坐一会儿。”他朝她点点头,径自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随手取饼一本书,静静的看了起来。
他这坐一会儿,一坐就坐了一个小时。
为什么她会知道?因为,她也陪他坐了一个小时。
方亚月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他喜欢三更半夜不睡觉,一本书看二十分钟都读不完一页,没事盯着外面发呆干她什么事?
为什么她要因为他眸中的哀伤和抑郁而心疼?又为什么她会觉得自己应该留下来陪他--人家又没有开口要求,是不是太一相情愿了?
但当她煮完泡面走出厨房,看见他那“似乎”颇为哀伤孤独的侧影时,她就是没有办法当做没看见啊!
唉!都是陈及第害了她,没事跟她说那些往事做什么?如果不是那些话,殷武没有表情的脸在她眼里看来应该是酷,而不是郁郁寡欢;他三更半夜不睡觉却坐在暗室里发呆的行为应该是怪,而不是孤独难过需要人安慰。
她怀疑就算今天他是在笑,她也会看成是强颜欢笑。
“妳还不睡吗?”殷武一手托着下巴,抬眼看她。
“我吵到你看书了吗?”她望向那本被他搁在膝上,已经有二十分钟没翻动过的书。
他低头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立即会意。
“我只是睡不着。”他耸耸肩。“妳不用陪我。”
唉,她也很想赶快上床睡觉,可是看他这样,她就是、就是……于心不忍嘛!
殷武微微抬眸看她。
那样的表情、那样的眼神,他不是看不出来她心里在想什么。
半年来,包括他的父母、朋友,所有知道那件事的人,都是这样看着他--既担心又忧虑,彷佛怕他想不开似的。
他不喜欢这种被当成玻璃女圭女圭的感觉,彷佛他需要细心的照顾,而且若是不小心碰一下就会碎掉一样。
“那件事我听说了。”她诚实的坦白。“我只是想告诉你,那不是你的错。”
他以为她会像其他人一样顾左右而言他,说一些不着边际、空泛无聊的安慰话语,万万没想到她会开门见山、单刀直入。
殷武有些讶异,但讶异之后是本能的防卫。
“夜深了。”他阖起书,淡淡的道:“方小姐还是回房去睡吧!”
方亚月猜这句话可以翻译成:这不关妳的事。
虽然她没有期待他会扑到她的怀里哭诉心事,不过这个反应也太冷淡、太无情了一点,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
“哈、哈!”她干笑两声,掩饰心中的难堪。“说得也是。对不起,我多嘴了,晚安。”语毕,没有看他的表情,她落荒而逃。
“伯爵,我的老太爷,求求您动一动您尊贵的四肢,出门散步好不好?”方亚月半弯着腰,双手合十,对眼前的大狗“好言相劝”。“我说您那么胖,起来走一走有益身体健康啊!”
伯爵抬了抬眼皮,看她一眼,又继续睡牠的大头觉,压根不把她放在眼里。
“大哥!”她沮丧的垂下双肩,只差没有跪下来求牠了。“行行好吧?可怜可怜我啊!我和你一样也是千百个不愿意,你知不知道?”
还是没有反应。
“伯爵!”她站直身子,板起脸孔,大喝道:“我命令你站起来!”
这回牠索性钻进狗屋里,拿对着她当做回答。
方亚月挫败的滑坐在地,重重叹了一口气。
她好像老是拿热脸在贴别人的冷,昨晚是殷武,今天是他的狗,唉!
“你跟你主人真像啊!”她喃喃抱怨,“人家说什么人养什么狗,真是一点也没错。”
此时眼前忽地一暗。
她疑惑的抬头,就见殷武直勾勾的盯着她看。
糟!
“呃、嗨……”刚刚的话他没听见吧?“你什么都没听到吧?”
殷武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不巧,我什么都听见了。”
不会吧!
“每一句?”
“每一字、每一句。”
完了!她将头埋进两膝之间,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
“我似乎欠妳一个道歉。”他在她身旁坐下,静静的道:“昨晚我太失礼了,抱歉。”
方亚月抬头望天。
莫非天要下红雨了?但天气很好。捏一下自己,会痛!她不是在作梦,他真的在跟她道歉?
“你不用跟我道歉。”她急急摇手。“失礼的是我,我不应该揭你的伤口。”
“的确,那很痛。”他点头。
闻言,方亚月更内疚。
“对不起,我不应该多嘴。”事实上,昨夜回房之后,她缩在被子里,不知道骂了自己几百遍鸡婆。“你不要放在心上,我不会再提起了。”
他摇头。
“我知道妳是一片好意,只是我……”想到往事,他的表情一黯。“我还无法和别人谈这件事。”
昨夜,他清楚的看见了她脸上难堪的表情。
这半年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提起那件事。
一方面,他痛恨别人小心翼翼的态度,但另一方面,当终于有一个人勇敢提起时,他却又以冰冷的反应回击,这使他觉得自己像个难以相处的怪物。
他知道她并非像某些人是基于好奇或八卦的心态而探问,他不应该这样对待一个关心自己的人。
“我了解。”她拍拍他的肩。“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
他讶异的转头看她。
“是吗?”
“嗯!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做玛丽。我和牠是最要好、最要好的朋友,有一天牠生病死掉了,我哭了好久好久,而且整整一个礼拜都不想和别人说话。”
“那是妳几岁的事?”他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嗯……十一、二岁吧?”她抬手遮住刺眼的阳光。“很多人都跟我说玛丽一定上了天堂,牠在那边过得很好,叫我不要伤心,可是我根本听不进去,谁要跟我提起这件事,我就哭给谁看!”
殷武闻言苦笑。
能尽情的放声大哭,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啊!
“妳当时一定很伤心吧?”
“嗯。所以我后来再也不养天竺鼠了。”
他一愣。
“玛丽是……”
“一只天竺鼠。”她点头。“但是那并不妨碍我们的友情,牠从来不因为我是人类而歧视我。后来我想开了,因为我知道,玛丽一定不会希望我这么痛苦的活着,所以我要坚强的活下去。”
他的嘴角不受控制的扬起。
“妳这么坚强,玛丽一定以妳为荣。”不行,好想笑。
“你很想笑对不对?”她摊手。“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跟别人说这件事,别人都会发笑。”
“抱歉。”他正了正脸色。
“没关系啦!”她耸肩,无奈的道:“人鼠殊途,要让别人接受我和玛丽这超越物种而存在的友谊,大概很难吧!”
殷武考虑着该不该告诉她,也许别人发笑的不是她和玛丽的友谊,而是她形容这件事的说法实在太搞笑了。
“好了。”她站超身子,拍掉身上的草屑。“我还要拜托伯爵和我一块去散步呢!不然来不及煮午餐了。”
殷武看向露出狗屋外的那一截,扬起了嘴角。
“这是个艰巨的任务。”
“可不是吗?”终于有人可以一吐苦水,方亚月滔滔不绝的抱怨起来。“你都不知道,这只狗的心机好深!在你面前一副听话的模样,和我出了门,一下子像月兑缰的野马拖着我四处乱窜,一下子又像个瘫痪的病人给我坐在马路中央,死都不肯动一下,我真的被牠打败了!”
他笑笑起身,临走前只丢下一句话,“妳可以试着贿赂牠。”
贿赂牠?叫她贿赂牠?那是要怎样的贿赂法?
苦思许久,经过无数次的尝试、数斤肉的牺牲,方亚月终于抓到了诀窍。
说穿了很简单,就是驴子前面的一根红萝卜,只是因为伯爵是狗,所以把红萝卜换成一块肉而已。
只是,这个方法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既然没有办法在伯爵身上架一根棍子,钓线绑肉,她只好当那个“诱饵”--
拿着肉拚命跑,不知道是狗溜人,还是人溜狗,总之一趟下来,累得她差点没昏死过去。
“妈呀!”结束每天的例行“散步”,方亚月倒地不起。“我死了……我快死了……”
炽烈阳光晒得她头昏眼花,她决定早点进屋子,免得中暑。
经过主屋时,看见殷武坐在里头,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没办法,虽然他们俩就有如罗密欧与茱丽叶般是不可能结合的一对,但是帅哥人人爱看,何况殷武又是帅哥中的极品,不能怪她把持不了自己。
她蹑手蹑脚的靠近窗边,张大眼睛将帅哥迷人的风采尽收眼底。
唉,长得这么帅真是没天良,诱人犯罪啊!
看了好一阵子,方亚月才发现他在讲电话,只见他拿着话筒,眉头深锁的滔滔不绝,时而露出悲伤痛苦的表情。
这倒奇了!
想她住到这儿已经两个多礼拜,对他虽谈不上有多深的认识,但也知道他不是个多言的人。
不要说滔滔不绝了,若非必要,殷武是很少开口的,可以说是惜字如金啊!可如今他竟然对着话筒那端的人说个不停?
这勾起了方亚月的好奇心。
她知道这种毛病很要不得,而且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好奇心太重的人,通常没什么好下场。
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把耳朵贴到窗边的冲动。
“那是我的一点心意……”断断续续的话语飘进耳里。“我知道妳不能谅解……妳不为自己想也替肚子里的孩子想想……过两天我会去看妳……”
愈听,方亚月的眼睛瞪得愈大。
不会吧?谁来告诉她,是她听错了?
她倾身,整个人几乎趴到窗台上。
接下来听见的话证实了她的猜测。
“我会照顾妳们母女一辈子的……”殷武如此保证着。
而方亚月的下巴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