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发生车祸至今,我已经昏迷四十九天了。
我的灵魂飘在半空中,看着我躺在病床上动也不动的身躯,我可以自主呼吸,脉搏'体温、血压都正常,却没有任何言语、思维、行动的能力,医学上称呼这种状态为“植物人”。
这样活着,还不如干脆地死了。
相信不只有我这么想,我以为和自己深深相爱的那个女人也同样有这个念头,她是我的初恋情人,为了和她在一起我不惜掀起家庭革命,即便之后由于种种因素,我不得不娶了前妻,她仍是我心目中最特别的宝贝。
在我离婚后,经过一番周折,我俩再次重逢了,这一回不再如年少轻狂时的激情狂恋,我向往的是更加细水长流的真情,我发誓给她最好的生活,让她比任何女人都过得幸福快乐。
茉莉啊!
我是那么珍爱着这朵美丽的娇花,我的人、我的心、我的财富,我所有的一切,只需她一滴撒娇的眼泪,我愿意全数捧在手心献给她。
我是如此爱她!
车祸那天,我本打算向她求婚,鲜花、戒指,甚至我俩婚后的新居,我都悄悄准备好了,孰料在这最志得意满的时刻,大祸从天而降,那瞬间我什么也不能想,拚了命地以自己的肉身保护她,尽量减少强震对她的冲击,不让她受伤。
我成功了,她只有手臂和大腿有轻微的擦伤,而我却是头部和胸腔都受到剧烈撞击,重伤昏迷。
当我再醒来时,我发现自己飘浮在空中,灵肉分离,我的意识俯瞰着我的躯体。
茉莉在哭,泪珠如枝头晶莹的雪,一滴一滴地碎落,她就连哭泣时都那么美丽优雅,妆容凄艳。
我心疼不已,急着想回返自己的身体里,从空中往下撞了一次又一次,却只是徒劳。
茉莉别哭,我还活着,我很快就会醒来。
我焦急地呐喊,在她身边飘来飘去,想当然耳,她听不到我的声音。
起初,她天天都来医院看我,日日以泪洗面,但渐渐地,她不哭了,只在朋友或公司员工来看我时掉两滴眼泪,其他时候都是拿出她的iPad,一开始我以为她在处理公事,毕竟她在公司是担任我的秘书,我昏迷不醒,想必有许多事情需要她善后。
我感激她的付出,也不舍她的辛劳。
但渐渐地,我开始察觉到不对劲,比起阅读公文、收发电子邮件,她更多时候像是在上网跟某人聊天,偶尔还会笑出声来。
要知道,茉莉在公司可是专业干练的秘书,只有在我面前会展露小女人的一面,可现在她对着电脑,却是笑意甜蜜,媚到了骨子里。
某天,她在病房里接到一通电话,我不知道另一头和她通话的人是谁,但由她绵软爱娇的口吻,我听得出那绝对是个男人。
他们笑着打情骂俏,曾经我最迷恋的香软红唇,吐出一句句带刺的言语,刺得我心头发疼——
如果一个植物人还有心的话。
我很痛,木然地看着她和某个男人计划谋夺我拥有的公司股份,看着她日日来我病房演戏,装成一个因恋人昏迷而悲伤欲绝的小女人,直到她有一天烦了、厌了,和难得来探望我的弟弟吵了一架。
我的弟弟宗信,虽然和我同父异母,却是我在这世上仅存的唯一血亲,对他,我并没有多少感情,只是每当他向我伸手时,会不耐地给他一些零花钱。
只有在需要我金援时,他才会口口声声地喊我哥哥,做出兄友弟恭的姿态,对此,我们俩都心知肚明。
宗信来医院,探望我只是顺便,他主要是来找茉莉的,要她整理相关文件,召开临时董事会,由他来代理行使我这个兄长的股份。
案亲白手起家,从一间小小的传统零件工厂逐渐拓展事业,如今我们公司生产的各种重型加工精密机械,品质细致、性能优越,已是业界知名品牌。
案亲去世后,将他所拥有的公司股份都遗留给我,为此,宗信一直很不平衡,但没办法,谁教他平素轻浮浪荡、闯祸不断,众人都认为他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不像我这个兄长从小就表现优秀,能力超群。
想必宗信是打算趁着我昏迷不醒的时候,召开董事会解除我执行长的职务,进行夺权吧!
茉莉自是不理会他,对他嗤之以鼻,两人一阵激烈争论,宗信悻悻然离开,茉莉立刻打电话给那个神秘男子。
从头到尾,宗信和茉莉都没多看躺在病床上的我一眼,对他们而言,我怕早就是个不相干的人,最好早死早干净。
如果我还有心,此时怕是也已经碎成片片了吧!我不想再看见他们,而他们也如我所愿,不再来医院演那至情至义的恶心戏码。
日复一日,伴着我的只有那一台精密的生理监测仪器,萤幕上显示的数字证明我依然活着。
活着,不如死了。
老实说,我已失去了求生意志,与其这般日日与我日渐瘦弱的躯体相对,不如赐我一个痛快!
老天爷似是听见了我的心愿,陷入昏迷第二十七天,我忽地呼吸不稳,医院发出了病危通知。
茉莉、宗信,还有我八百年没见面的继母都赶来了,围在我的病床边,哭着、喊着,我却看见他们眼里掩不住的贪婪光辉。
他们在算计着我能留下多少遗产吧……
我又活了过来,急救过后,我的生理数据再度恢复正常,我看着茉莉当场冰凝的俏颜,已然感觉不到心痛。
医护人员散去后,我听见茉莉低声呢喃。“怎么还不死呢?要拖到什么时候?”
不一会儿,这病房内又只留下我孤单一人。
我以为就这样了,不会再有谁在乎我,活着也好,死了也罢,我打算就这样无心无魂地过……
然而,她来了。
在所有人都离开后,在我至亲至爱的人都丢下我后,她悄悄地溜进病房,站在病床旁,怔忡凝望。
她是我的前妻,我一直当她是我人生中的烫手山芋,从和她结婚第一天起,就恨不得甩了她。
我从未爱过她,和她成婚,只是因为我那日酒醉后和她上了床,她怀孕了,而我重病的父亲以死相逼,非要我娶她。
我一直认为,那夜我会糊里糊涂和她上了床,是她在酒里下了药,她早就想巴上我,因为她老爸生意失败,需要我家替她还债。
我恨她!
是她害我不得不辜负茉莉,是她打碎了一个年轻人最珍贵的初恋。
婚后,我拒绝碰她,对她实行冷暴力,或许是家庭气氛太压抑了,她承受不住,意外流产。
没了孩子,她很难过,而我受不了她日日哀怨自怜,看着她,我就会想起那个失去的孩子,而既然没有了宝宝,那还有什么是能够绑住我和她的呢?
我要求离婚。
她不肯。
理由是她不能让她家人伤心,更不能让我重病的父亲担心,我气得发狂,随手抓起书桌上的东西一通乱砸,等我醒过神来才发现她的额头流了血。
我吓慌了,一时不知该如何面对她,转头就走。
之后我没有再提起离婚的事,直到三年后,我的父亲去世,她爸爸也跟着续弦的妻子前往越南东山再起,她才主动签好离婚协议书,放到我桌上。
她谢绝了我给的赡养费,独自飘然远去,我以为我们从此不会再相见。
可她,怎么来了?
“宗岳。”她看着我苍白瘦削的脸庞,细声低语。“你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变成这样吧?”
众叛亲离,孤单寂寥,我的确没想到自己会落到这般境地。
她伸出手指,轻轻地抚模我干燥较裂的唇,我这才发觉她枯瘦如柴,不施脂粉的容颜看来竟比我还僬悴几分。
“宗岳,你不想活了吗?”
是,不想活了。
“别这样,你那么骄傲帅气,你可以活得很潇洒的。”
我骄傲帅气?
我怔怔地看着她坐下来,用棉花棒沾水,细心地滋润我的唇,看她不嫌累不嫌脏,一寸寸地替我按揉僵硬的身躯,看她静静地端详着我沉睡的面庞,静静地,流下一滴眼泪。
那是我昏迷以来,看到的唯一真心的眼泪。
我的心仿佛被烫了一下,再度疼痛起来,那样轻微的却分明的疼痛,足以证明找还活着。
我,活着。
每隔两天,她都会来医院看我,默默地替我洗浴擦身、梳头按摩,做着那些连专业看护都未必有耐心做的琐事。
“你要醒过来,宗岳,加油。”她温柔地鼓励我。
我不知她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怎么能够?这个女人,我从来不曾对她说一句温情的言语,不曾给过她好脸色。
对她,我只有轻蔑、冷漠、侮辱。
苞她那三年的婚姻,我视之为人生的污点,被迫迎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我觉得委屈。
可她,在其他人都放弃我、都暗暗希望我能彻底地死去时,来到了我身边,一点一点地修补了我破碎的心。
钟心括,小名“圆圆”。
她长得一点也不圆,她瘦得令人心慌,这些年来她过的都是什么样的日子?为何会清瘦至此?
这一刻,我开始恨自己,怎么就没想过去探听关于她的消息,问问她过得怎么样?
圆圆、圆圆……
“跟我交易吧!”
今日是我陷入昏迷第四十九天,负责引渡我的死神找到我,提出了一个条件。他说,在生死簿上,我原本应该这样继续昏迷下去,直到再过九十天后,正式停止呼吸。
而他愿意在这九十天的时间,给我清醒的意识,让我能够自由行动,只要我答应将自己一半的财产捐给一家他指定的育幼院。
我同意了。
用我一半的财产换来九十天的自由,即使在那之后我依然会死,但至少这九十天内,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
我可以照顾圆圆,好好地喂养她,让她能够胖起来,胖得圆乎乎的惹人怜爱。然后,我要替她找一个好男人,一个比我优秀比我体贴比我更懂得珍惜呵护她的男人,那男人会代替我给她幸福。
我有了九十天,最后的生命。
因着圆圆给我的那一滴真心的眼泪,这九十天,我决定,为她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