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体裁和内容都有些诡异的文,要偶用一个词形容的话,偶会说,这是一篇鸡肋文。
为什么这么说?且听某人慢慢废话道来——(非无聊人士者就自动跳过吧)
这篇文的女生部分其实已在两年前就写了,那时某人还没写过长篇,更没想过投稿这回事,只是那段时间看了几本这种题材的小言又一口气啃完了勃朗特三姐妹及简·奥斯汀的小说,便萌生了写一篇类似“少女成长史”的文。
女生的部分不成问题,偶的初中高中入学传统便是几个女生围在一起聊彼此的八卦史,聊完后大家才算正式成为姐妹淘。偶那时是个极其八卦的人,把人家的细节都刨根究底挖了出来,又对这种事情记得特别清楚(汗,真是丢脸啊~~),再加上偶本身也是个暗恋专家,被偶暗恋和暗恋偶的人还是有的,虽然前者不计其数,暗恋时间从零点零一秒到个把月不等,后来在偶正式掉进小言坑后便踢到瓜哇国去了;后者则用一只手就能数得清,统一特征便是都被偶的真面目吓跑了(有人跳了出来:你的真面目是什么,外星恐龙?偶扑过去狂扁一顿,拍拍手回来再继续自说自话。)。所以细节简直是一箩筐,偶记得偶当时很有雄心壮志地要把文写得很是那么一回事,就差没有一个真人跳出来问作者你写的是不是我了,结果写了将近一万字就没耐心地扔坑了(笑)。
后来某人的第一篇长篇狗屎运地过稿,某人就琢磨着哪天要把这篇文捡回来——一万字哪!对总是在辛苦凑字数的某人而言这是不折不扣的“弃之可惜”。其间曾偷懒地将它改成了一篇有些奇怪的短篇,想着就算没完成也可以向自己交代了,不过偶还是决定填坑了。
原本不打算很快动笔的,因为男猪还是一点头绪都无,某人计划慢慢拖上几个月,便逍遥了十几日,逛逛街,看看文,与一个许久未联络的熟人聊聊天。此君原本是个大好青年,几年前被偶拖进小言大坑,又被另一人捞出来扔进BL,现在看文比偶还多。偶就问她有啥好文,她看文不记文,竟只对一个BL作者有印象,偶就想这个作者应该有可取之处吧,便找了人家的全部文连夜啃完。啃完后偶就拍桌了:是了,这就是偶要的男猪的感觉!(555~~不能怪偶总是YY别人的男猪,现实中偶认识的男生实在都乏善可陈)因为怕忘了这种感觉,偶决定先给男猪开个头,于是翻箱倒柜地找出两年前的旧稿,一看之下偶就晕了——偶当时是没写过长篇没错,但好歹涂鸦过几篇短文罢,怎么还没这篇文来得幼稚?连人名都起得这么琼瑶!
所以若女生部分看起来很幼稚绝不是偶的错,都是两年前某个越活越倒退的家伙干的!总之,偶还是尊重原著,含泪将女生的姓改了,男生的名字因为与人重名丢给了女配角。偶随便给他选了个姓,捞起《元曲一百首》翻到目录(偶上一个男猪的名字就是从里面找的),对着“苏草庵”、“苏养浩”狂笑了一通后偶敲定了男猪的名,接着便是一阵狂改,将旧文中看起来实在无比幼稚的语句改改改!虽然偶知道大概是没什么用的……
好不容易熬到男生部分,偶真的只打算起个头的,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又陷入了作息混乱的神经衰弱状态……
不过偶有经验了,下次不打算写文时偶坚决一个字都不动……
咳咳,因为担心真的写成“少女成长史”,偶除了感情部分都保留,其他几年都是刷刷刷几笔带过,结果到后面突然发现,赫,怎么又成了“少男心理报告了”?
咳咳咳,现在该明白偶为什么说它是鸡肋文了吧?偶心虚飘——又折回了,因为实在还有一件事要交代一下。
当偶在上一届“花与梦”中发现“指间沙”这个名字时偶激动得连连捶桌,因为其时名叫“指间沙”的文档已在偶U盘里存了快一年,后来偶总算接受了这个事实,接着看下面的帖子有人说那位大大名字取得好时偶还很白痴地含泪对着屏幕连声说:“谢谢谢谢!”(偶汗!)
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做事情不要拖拖拉拉,在街上看到帅哥美女,先上了再说!(咳咳,请勿将此话理解歪)
就酱紫,偶这回真的滚了,所以鸡蛋就不要浪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