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家小情妇 第1章
作者:寄秋

“喂!喂!麦克风测试、麦克风测试……我啦!村长伯,助人为快乐之本的沈助本,阿旺婶在村口捡到一只画猫的白布鞋……嗄?不是猫,是豹喔!哎呀!青菜啦!就是很贵的鞋子,阮水某讲赶来庙口的失物招领处领,阿呒她要拿去什么网路拍卖,呼咱村的囝仔买册……”

一只过于白皙的素腕像蠕动的蚯蚓,从粉色系的暖被窝底下探出,模呀抓的不知捞什么,一本丢在床头半翻开的《隋唐演义史》被抓个正著。

砰地!

当作资料,千金购买的厚重史册从窗户飞出,重重落地,村长伯的广播中断了下,发出“喔—”的长音。

乡下人家一向起得早,一大清早虽然大呼小叫十分扰民,不过对红线村村民而言,早上一起床若没听到村长伯中气十足的大嗓门,还真是怪不习惯的,感觉似公鸡忘了司晨一般。

只是呀!凡事总有个例外,譬如村长伯“不学无术”、“好吃懒做”的女儿—沈舒晨。

“乖仔,册不要乱丢,昨晚又没睡了是不是?跟你说身体要顾好,早睡早起别熬夜,鸡精喝了没?多喝开水多吃水果,阿松伯家的小惠生得幼绵绵、白泡泡,人家那才叫查某囡仔,哪像你睡到太阳晒,头发也不梳……”

柄语中掺杂台语,台语里又有点台湾国语,公器私用的沈助本一点也不觉得羞惭,大大方方的将“家丑”传扬出去,不怕人家取笑他养了一头女儿猪。

反正几十年邻居了,还有什么丑事能瞒得过人,谁家母狗几点几分生了几只小狈、谁家母鸡下了几颗蛋、谁家儿子又捧了零分考卷回家、挨了几下竹笋炒肉丝,完全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几乎在发生的瞬间传遍整座村落。

除了村长伯的女儿在五年前偷生一个小孩没有瞬间传遍外,而且还非常不负责任的得了失忆症,忘了孩子的爸是何方神圣。

“天呀!头痛死了,这是什么世界,我才刚躺下而已……”吼!爸又在干什么,吃饱太闲吗?牵牛阿伯怎么没来找他到庙外练外丹功?

一头吓死人的鸡窝头,两颗充血的红眼睛,一张女鬼似的惨白小脸,目光涣散的邋遢女子睡眼惺忪,拉过被子便往头上盖,想把“噪音”阻隔于外。

可惜她的鸵鸟做法起不了丝毫作用,疼女儿疼入心肝的沈助本拿起大声公,对著女儿所在的二楼房间高声大喊。

“晨晨呀!水蛙嬷仔都巡完水田、跳完土风舞、扛起担架上市场卖菜了,你七少年八少年还困什么,快起来陪你妈练练瑜珈和皮拉提斯……”

皮拉提斯是一种非固定性的连续动作,无论是徒手的地板动作,或是腾空的器杆动作,主要用意是运用专注力和控制力训练核心肌群,藉由带动四肢动作,一如舞者般优雅且连贯。

皮拉提斯最大的功能是健身兼养身,还能减肥塑身、纾解压力、伤害复健、修饰全身的肌肉和线条,维持窈窕身材。

别以为乡下人不懂这些时髦玩意,村长太太就是一个例外。

她不仅每天打扮得光鲜亮丽、漂漂亮亮的,每个礼拜还得上台北录什么“阿霞灶脚”,教别人怎么做最道地的古早味菜肴,名气之大不输当红明星。

四、五十岁才走红的她因精于保养,又以瑜珈、皮拉提斯养生,外观看来顶多三十出头,往女儿身边一站,简直是一对亮眼的姊妹花。

所以呀!一带惹人疼爱的小外孙出门,大伙都当是她小儿子,惹得她呵呵直笑,有些骄傲地说自己是“少年阿嬷”,一点也不在乎孙子没有爸。

“钱要赚,身体更要顾好,三餐不定,阿爸担心你三十不到就一身病,你看秋田他儿子才三十五岁,肝就不行了,肾也出了毛病,上个月差点心肌保塞走了……啊!拍谢、拍谢,我手机响了,接一下电话……”

“……喂!我村长啦!谁找我……”沈助本的大嗓门顿了一顿,随即︱“什么!叫我麦讲,吵到你睡觉……咦!你的声音听来很熟,你谁呀?”

短小轻薄的蓝芽手机里传来懒倦的恼音。

“沈、舒、晨。”

“喔!沈小姐呀!吵到你休息真是不好意思,我在叫我女儿起床……呃!不对,你说你叫什么名字?”真是的,年纪一大,耳朵也不灵光了,居然听成女儿的名字。

“沈舒晨,你女儿,还有把麦克风关掉,马上、立刻。”嗡嗡的低频快把她逼疯了,好想捉狂呀!

“晨晨喔!你干么浪费钱打手机,楼上楼下而已,你喊一声我就听见了,才想说哪来的沈小姐,我们村里姓沈的人并不多……”

热心助人的沈助本完全不懂什么叫“家丑不外扬”,甚至宠女儿宠到不管她做什么都引以为傲,乐与人分享她的生活琐事。

终于受不了的沈舒晨抓著鸟窝头,趿著一双的蓝白拖冲下楼,火大地关掉广播器。

沈家的房子类似日式建筑有一、二楼的结构,在村里算是有钱人的那一种,田地多,房舍大,远远望去像乡间民宿,美观兼具实用性。

一楼的大客厅有三十几坪,常常有村民来此找村长伯泡茶聊天,而厨房也不小,紧连著餐厅,把别人事当自个事的沈助本三不五时带“朋友”回来用餐,有时一开饭十来个跑不掉。

没办法,失业的人太多了,过不下去的街坊邻居比比皆是,只要他有一口饭就不忍心其他人挨饿,老打著请客为由纾解村民经济上的贫困,顺便叫人带些米呀、猪肉的回家。

因为进进出出的人实在过繁,村长太太便把书房改成夫妻俩睡房,将二楼空间全留给唯一的女儿,怕吵到她。

“哎呀呀!我还有事要广播,你怎么把电源给关了,你阿水伯的斗笠不见了,我刚要发动全村找一找,他戴了十几年,多少有感情……”

不行、不行,村仔的牛不知道有没有跑到旺仔的菜园偷吃高丽菜,他要再广播一下,叫大家看紧点。

沈舒晨地拔掉插头,再用睡眠不足的红眼睛一瞪。“爸!你看到我的黑眼圈了没?”

一开口,“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沈助本吓得跳起来。“啊!你的声音怎么这么沙哑?感冒了吗?快来喝澎大海,治治你的烧声。”

“只要让我睡饱了,我什么事都没有。”她张大红肿的双眼,想引起父亲的愧疚心。

“还睡,都快中午了,赶快去洗脸、刷牙,要吃中饭了,别再赖床,都几岁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似。”老要人跟前跟后的叮咛。

“爸!我的工作本来就……”日夜颠倒。

一提到她的工作,沈助本又忍不住唠叨。“那哪是工作呀!瞧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样子,以前在台北当个秘书不是挺好的,干么突然辞职?我和你妈辛辛苦苦地把你拉拔到大学毕业不是让你虐待自个,老窝在房里不出门会闷出病,我看你当你妈的助理,一起去‘阿霞灶脚’煮饭烧菜……”

沈舒晨的职业在一般人眼中不算一份工作,既无劳健保又无年终奖金,更别提什么退休制度了,纯“手工”,毫无保障,收入不定,按件计酬,常常把自己累个半死却不一定得到对等报酬率。

唯一的好处是自由,不用上下班赶著打卡,不必看老板脸色做事,随心所欲地想什么时候工作就什么时候工作,时间由自己掌控。

只不过有利亦有弊,她若偷懒不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等于没有钱,口袋空空就养不起儿子……

被父亲推进浴室洗脸刷牙的沈舒晨蓦地一怔,慢半拍的想起遭到“遗弃”甚久的儿子,神色茫然地望著镜中清爽的清丽面容。

“爸!小肉丸呢!妈又带他到庙口的活动中心吗?”老妈最爱带小孙子四处献宝,活似她多会养孩子,养得白白胖胖又聪明伶俐。

每个礼拜天,王美霞女士会在村里月下老人庙的活动中心,教一些婆婆妈妈练瑜珈和皮拉提斯,顺便接受别人对她好身材的赞美。

“你的日子过糊涂了是不是?你妈上台北录影了,她昨晚不是炖好了你爱吃的花生猪脚,叫你一定要记得吃。”怕老婆……呃!是老婆不怕他的沈助本不忘老婆交代的事情,一锅冒著热气的花生炖猪脚端上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地喋喋不休。

“我告诉你呀!咱们红线村民风最淳朴了,那个什么天霸集团的想来买土地做开发案,我想都不想的拒绝他们……”来再多次也没用,他反对到底。

“天霸集团?!”沈舒晨忽地张大眼,神色恍惚地松开手中的漱口杯。

天霸集团、天霸集团……回音似的声响不断在脑海中回荡,起雾的圆形镜面上浮起一张俊逸绝伦的男人面孔,噙著狂妄霸气的冷冽喊她︱

“晨晨,你要在里头待到几时,老爸尿急呀!”不会又在马桶上睡著了吧!

晨晨,是的,他总是倨傲地扬笑,以不可一世的姿态低唤她的小名,幽深的黑眸中承满对她的爱意和宠溺,不时火热地盯著她不放,仿佛要一口吃了她……

不,不能再想了,她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注定无法相守,他们爱过一回也就足够了,多想只会令自己难过。

掬起一把冷水往脸上一泼,沈舒晨的双肩微微颤动,她强压抑住以往的记忆,不敢再去回想,泛红的眼眶有著不堪回首的沉痛。

吸了吸鼻,她对著镜子中的自己打气,佯装不受往事影响地扬著一抹笑。

只是,有著不正常白皙的笑容是那么委屈,令人心疼,仿佛失巢的母鸟,找不回年少曾有的纯真和无邪。

“看看你,一脸无精打彩的样子,想找你去拉布条抗议都不成,好好的女孩也不找个正经的工作做做,就算你不工作,我沈助本会少你一口饭吃吗?”瞧瞧多揪心呀!瘦得不长肉,风一吹就飘走了。

“爸!我上楼睡个回笼觉……”精神委靡、战斗力锐减的沈舒晨打了个哈欠,一副懒样。

看到女儿的不上进,沈助本没好气地踩住她拖鞋。“不用找你儿子吗?八成又去了那里。”

“哪里……喔!那里。”她表情先是迷惘,继而困惑。

那个地方有什么好玩的?怎么老往那里钻,没瞧他腻过。

“还不去找回来,你这当妈的一点责任感也没有,想当年……”

一上了年纪就喜欢回想当年,仍带困意的沈舒晨一听到父亲又开始“落落长”的当年种种,当下如雷灌顶,什么精神都提了上来,故做缓慢,其实走得很快地往外冲。

她并不怕念,有父母的孩子最幸福,当初若非爸妈展开双手包容她,给予无私的宠爱,以母鸡护小鸡的方式挡住村里的流言蜚语,她也没有勇气生下世人所不容的儿子,更遑论是带大他。

亲恩大过天,因为有他们,她才能无风无雨的度过每一天,做著自己想做的事,过著平静无波的生活。

可是……唉!怎么日子越过越无力了,老是觉得烦,卡稿的痛苦谁人知。

二十八岁的沈舒晨有不错的文学底子,误打误中的成了罗曼史作家,虽然她胸无大志,只想写来自娱,不过人有一失必有一得,莫名其妙地大受欢迎,短短几年间变成当红的畅销天后。

这是她始料未及的事,同时也让她有了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正当她一边恍神,一边走在长满杂草的田埂上,几辆少见的高级轿车从远处快速驶近,呼啸而过进入刚铺上柏油的红线村。

蓦地,一张冷峻脸孔掠过眼前,窗户半降的车内有个男人抬起头,气势凛冽地朝前望去,车窗外,一双秋水眸子霎时染上错愕、惊惶又害怕的情绪。

“是他不,不会的,应该是太阳太大了,我眼花了。”

“像。”

“好像。”

“真的很像。”

“简直是一模一样嘛!”

“对呀!只差尺寸不同而已,根本是父子。”

“人人这下可要开心了,他老爸终于迷途知返,要来领他回家了。”

“不过这个男人也未免太狠心了,居然忍心抛弃这么可爱的孩子,穿得体面有什么用,还不是人面兽心,村长伯的女儿肯定是被骗失身。”

“就是嘛!还有脸回来找儿子,换成是我早羞愧得自杀了……”

一下车,踏上满布绿意的土地,罗劭然先听到一阵不算小的抽气声,而后是一道道不友善的目光,窸窸窣窣的交头接耳,对著他的方向指指点点。

原以为迎接他的是大规模抗议活动,以行动来排斥外来的财团,抵死不让纯净的故乡惹上市侩之气。

但是,他们看他的眼光似乎透著一丝诡异,虽然有著谴责和怨怪,却不是全然的排挤,反而像在……埋怨,埋怨他来太迟?

这是怎么一回事?一个、两个、三个……几乎所有看到他的村民都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以眼神暗示他该往哪走。

见鬼了,这些人全疯了吗?还主动指路,到底想做什么?

静观其变的罗劭然并未打破沉默,漠视地望著山脉贯穿,清溪流过的小村落。

“总裁,这里就是红线村,前方那一座庙和附近农地便是开发预定地,我们已买下三分之二的土地,只有少数地主不肯出售。”

神色紧张的开发部经理以眼角偷觑顶头上司的侧脸,手心微冒著冷汗。

“就这么一块地你谈了快一年还谈不下来,公司发给你的丰厚薪水你领得不汗颜吗?周经理?”

一听毫不留情的指责,周经理的汗流得更凶了。“报……报告总裁,不是属下办事不力,而是有些村民实在太顽固了,怎么都不愿卖地,还说……还说……”

“说什么,别吞吞吐吐。”他浪费时间前来不是为了听废话,上百亿的投资就等破土。

总裁大人声一低,他连忙取出几份文件。“村……村长带头说他死后要葬在自己的土地上,谁要敢来挖他的坟土,他第一个找人拚命。”

“荒谬。”他不耐烦的低斥,不把“誓死如归”的疯话当一回事。

“总裁,红线村的村民并不多,可是非常推崇热心助人的村长,以他马首是瞻,通常只要是他决定的事情,其他人少有意见。”这是他观察几个月所得的成果。

“你的意思是说,说服了村长,一切便可迎刃而解,毫无阻碍?”罗劭然的声音很冷,不带一丝温度。

“是的,总裁。”奇怪,总裁的声调明明一如往常,为什么会有阵冷意袭上背脊?

骤地,他脸色一沉。“你不想要开发经理这位置尽避开口,我绝不留人。”

“总……总裁……”周经理惊得脸发白,汗如雨下。

“连一个小小的村长也摆不平,公司要你何用,你知道这一延迟将损失多少金钱。”成本的计算,人事的支出,董事会的压力,一间兼具养生的度假饭店真那么难推动吗?

不以为然的罗劭然在一干下属的伴随下,以评估的眼神审视四周的环境,他用的是商人的眼光进行考量,不论有形或无形物都可买卖。

没有人不爱钱,这是人性的弱点,谁不想奢靡过日,舒舒服服地挥霍,死守著一块一年赚不到十万元的土地相当愚蠢。

“这……”周经理欲哭无泪地想辩解,可是一接触到寒冽的视线,含在舌间的话又咽下咽喉。

“提高价钱,一次不成再一次,直到他满意为止。”不能再拖了,开发案誓在必行。

“可是……”苦著脸的周经理忍不住一吐苦水。“我开出市价的十倍,他们朝我丢鸡蛋,说他们不卖祖宗牌位,还把棺材抬出来,问我需要几具,他们免费奉送外加十辆花车送葬。”

被骂、被赶还不算什么,来了这几回,他不是遭臭水泼了一身,便是有人放狗追赶,他才一表明身份,整桶馊食当头淋下,狼狈不堪地落荒而逃。

钱,真的很好用,他费尽心力的说服大部份村民卖地,一张高额支票的确令人心动,为利所惑的人不在少数,私下跟集团签定合约。

只是村长一个不点头,其他人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和他们接头,只能作贼似的暗著来,明著仍和村长站在一阵线,以免被当成叛徒。

“金钱的魅力向来惊人,我不信有人能不为所动,抵抗得了诱惑……”罗劭然蓦地停下脚步,眸心微眯地盯著某一处。“那是什么?”

“什么什么……”顺著上司的视线往前一看,周经理不大的眼睛也眯了。“好像是……呃!垃圾堆吧!”

怎么这么没公德心,乱丢垃圾,有碍观瞻。

“你确定?”似乎有什么在动。

谈不上是何种感觉,仿佛无形中有股力量在拉扯,催促他往前走。

“应该是,谁会没事把棉被、藤椅、玩具、漂流木往庙口搁……咦!总裁,你要去哪里?等……等等我……”走那么快干什么?腿长的欺负腿短。

周经理的身高不算矮,好歹有一百七十公分,但比起来罗劭然将近一百八十七公分的颀长身形,他那颗圆呼呼的肚子就显得笨重,没法像上司一样轻灵优雅,即使快步疾行也充满不容小觑的气势。

等他好不容易气喘吁吁地从后赶至时,他先看向气度非凡的上司,毕竟一堆“垃圾”有何好看,总裁大人才是他该关注的对象。

但是,一瞧见那张峻冷的面孔,他冷不防的倒抽了口气,惊悚地起了阵哆嗦。

发……发生了什么事,怎么总裁的脸色变得好奇怪,宛如一笔到手的合约被对手抢走。

“嘿!我叫沉人人,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人人,今年五岁,你是我爸爸吗?你要领我回去。”

谁,谁在喊爸爸?

软绵绵的童音像麦芽糖一样惹人喜欢,状况外的周经理看到“失物招领处”五个大字,接著头一低,他再次抽气。

这……这根本是小一号的总裁大人,他……呃!他们……未免太像了?

不只他惊讶不已,在心里认定有双圆圆大眼的小男孩是总裁的私生子,就连罗劭然也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向来冷静的黑眸出现不寻常的波动。

当沉人人甜甜地喊了一声“爸爸”,他居然涌上一阵泪意,情不自禁地抚上晒得有点黑的小脸,粗黝指尖微颤著,有些不相信他是活的生物。

“你是我爸爸对不对?我是人人,我等你好久好久了,你怎么不来接我?”嗯!他应该是爸爸没错,他看起来都快哭了。

“我……”不是你父亲。他说不出口,却有种想抱紧他的冲动。

一种父子天性油然而生,罗劭然的理智告诉他,这名可爱天真的小男孩并非他所生,断无可能是亲生子,他不会忘了曾有个儿子,可是……望著那双满是好奇和孺慕的稚眼,他胸口的一处坚硬崩塌了,忍不住想疼惜他。

“没关系啦!爸爸,我原谅你,你一定是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工作,没办法赶回来陪人人,我会体谅你的。”嘻……他有爸爸了,小胖不能再笑他是没人要的孩子。

虚岁五岁的沉人人已经念幼稚园,他老气横秋的小大人口气引人发噱,非常有“度量”的安慰好高、好高的男人,笑得咧开少了一颗门牙的小嘴巴。

不过他坐在失物堆里快两、三个小时,对一个五岁的小孩来说真的很不容易,因为见到帅帅的“爸爸”太兴奋,他想跳起来抱住好大、好大的手,不让他离开,谁知腿麻了,往前一扑。

见状的罗劭然根本不晓得自己得了什么失心疯,失去平静的冲上前,在不足一百公分高的小人儿落地前,大掌一捞,轻松地抱入怀中。

好闻的乳香味钻进鼻翼,他莫名地感到一丝激动,不自觉地收拢双臂。

一瞬间,为人父的感动涌上心头,虽然他知道这不是他的孩子。

“哇!爸爸!你真厉害,人人好崇拜你喔!你的手比我的大好多好多,而且有爸爸的味道,我喜欢你当我爸爸,以后人人也有爸爸了。”

他开心地环抱男人紧实的肩,在他下巴处快乐地咯咯笑。

“你没有爸爸……”这么小的孩子居然没了父亲,他的母亲到底在干什么?

一抹模糊的影像忽地从眼前晃过,仿佛带著甜美的银铃笑声,微微失神的罗劭然努力想捉回一闪而过的画面,但是剧烈的头痛无预警的一抽,令他无法多想。

只是,听著小孩子天真的欢笑声,他不禁想著,这男孩的妈妈是谁,他认识她吗?

脑子里才转著这意念,身后传来惊惶失措的女子娇柔声。

“你……不管你是谁,快……快把我儿子放下,不要想绑架小肉丸勒赎,我……我只要大声一喊,全村子的人都会马上跑来,把你打成肉饼。”这背影,看来好熟悉,好像是……他?

“小肉丸……”不知为何,他竟然想笑,饱含惊惧的软腻嗓音让他有种怀念的感觉。

这声音、这声音……面色微白的沈舒晨慌张地退了两步,捂著左胸像心脏病快要发作。“你……你是……不是,不是他,他怎么会来?一定是我太紧张了,搞错了……喝!你……真的是你,你来干什么”

背著光的男人一回头,一张睡眠不足的清丽小脸倏地面无血色,惨然地瞪大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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